強調台灣隊的名字,對內關係到我們共同體意識的鞏固,對外是要讓全世界都知道,一方面區隔台灣與中國是明明白白的不同國家。(圖片摘自AIT臉書)
當12強決賽裡,陳傑憲打出3分全壘打、在跑回本壘板前,用雙手在胸前比出應該寫著「Taiwan」位置的方框,多少人為之淚目。那代表著千萬台灣人迄今無法實現的集體悲願:在世界舞台上昂首闊步用著我們本來的名字。對一個正常國家本來應該是多麼普通的事情,卻對台灣來說是如此艱難。
有很多人不能理解民進黨政府為什麼不能把「中華台北」的隊名改掉,事實上是非不為實不能也。1981年締結的洛桑協議,將台灣隊的名、旗、歌一概釘死在中華台北,要參賽完全只能照著協議來。協議的射程是十分廣泛的,所以我們看到巴黎奧運的觀眾席上,對任何台灣/中華民國的旗幟與標示、甚至是民眾的海報或標語,都嚴格地進行取締。並且各大運動協會也比照洛桑協議的規格來規範台灣的參賽權利。
也因此,在2018年,「友軍」發動東京奧運參賽正名台灣公投時,執政者其實是相當尷尬的,因為洛桑協議的緊箍咒是確實存在的,破壞協議將會造成台灣團隊無法參賽,而顯然全民並沒有如此高的覺悟與共識、寧可犧牲參賽權利也要正名;更多數的人,包括許多綠營的支持者,也無法接受運動員常年的努力,因為無法參賽而付諸流水。
所以當初對於東奧正名公投,行政院所提出的意見書中,也用力明示或暗示著這樣的因果關係。作為執政黨,對於東奧公投,民進黨既不能支持,也不能不支持,這甚至比當時同時進行的同婚公投,更難以採取明確的態度。
老實說歷史上是曾經有讓台灣隊叫作「台灣隊」的機會之窗的。在1960羅馬、1964東京以及1968墨西哥城的奧運會,我國的隊伍是以Formosa的名稱參賽的;1976年的蒙特婁奧運,加拿大也要求我國以台灣為名參賽,卻遭到拒絕。因為這對當時正在爭奪「中國」代表權的國民黨政權而言,是一種挫敗與退步,因此而未能鞏固這個名稱的底線。等到台灣本土意識與國族認同形成之後,一切卻已經是來不及。
然而,縱使如此,在洛桑協議的射程之外,我們卻沒有理由得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在可以自由表述的領域還要自我框限。在我們能夠講的地方,不論公私部門,我們都應該大聲說出「台灣隊」的名字,就像是外交部對於派駐各國的「代表」,在內均稱為大使,畢竟這是我們對於主權獨立的國格,所應該具有的自我認知。雖然在威權體制長時間的全面宣傳之下,加上國際框架的限制被習以為常,許多人一時還是對「中華隊」會脫口而出,這也不必太過嚴苛。但我們還是持續地要自我教育:台灣隊就是台灣隊,台灣就是台灣。
藍營政客、媒體及其鐵桿支持者,對「中華隊」的名字有所偏愛,其理由是國家的名字不正是「中華民國」嗎?然而讓我們面對現實吧!對廣大的國際社會而言,其實完全沒有人會把中華隊當成中華民國隊。諷刺的是,到這次12強比賽,都還有媒體頭版下「中日決戰」的大標,那當如U12與中國隊對戰的時候,又該怎麼說呢?難道是「中中大戰」嗎?豈不荒謬?
所謂的中華隊,在簡寫時是TPE,也只有台北而無中華,除非今天採用「中華電信」模式,把Chinese改成”Chunghua”(但當然這也是做不到),否則中華二字在漢字文化圈以外與中國也是毫無區分性可言。
甚至,「中華台北」也只是自慰式的翻譯,對這世上大多數的人而言,”Chinese Taipei”就是「中國的台北」,縱使標示方式與中國香港的”Hong Kong, China”有所不同,但除了對兩岸議題極有瞭解的研究者以外,沒有人會瞭解這個差異的奧妙。
強調台灣隊的名字,這對內對外都有相當的意義。對內關係到我們共同體意識的鞏固,當台灣遇到打壓甚至是侵略的時候,我們內部能夠形成同仇敵愾的共識,而得以團結對抗敵人,保障我們民主生活方式不受破壞;對外更是重要,要讓全世界都知道,一方面區隔台灣與中國是明明白白的不同國家,另一方面,台灣對自己的國家的主權認知是明確的、是強軔的,即使受限於不利的國際政治框架,被強迫在國際社群中隱身,但這個國家是傲然立於世間的、國民是有主體意識的,縱使「台灣」的名字是如此艱難,許多國際組織無法參加、或是無法被正式承認,但這個國家的存在是毫無疑義的,並且會繼續存在。這就是大聲說出台灣隊的意義所在。
※作者為作家,曾參與政治工作與社會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