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遭性侵、鐵鎚殺害兇手卻逃死 張介能批大法官:讓被害者家屬「痛苦無期」

沈粲家 2024年12月02日 14:20:00

張介能痛批大法官改判殺妻兇手無期徒刑,讓家屬的痛苦也無期。(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提名案備受社會矚目,立法院今早(2 日)召開公聽會,邀集各黨團推薦的專家學者提供審查意見。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薦出席的張介能,其妻是遭兇嫌鐵鎚虐殺的師鐸獎退休陳姓女教師,他悲痛地說,大法官的人格專業應該被萬民依賴,但殺害他妻子的劉志明經過5次審判後,大法官認為此案非最嚴重之罪,改判劉為無期徒刑,「這是台灣司法的崩潰,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

 

司法院7名大法官將於10月底任期屆滿,立法院今天召開「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邀請8位朝野黨團推薦的專家學者出席表達審查意見,並由國會審查小組立委提出問題,交由專家學者綜合答覆。作為在場少數幾位非法學界背景的與會代表,張介能說,很高興國會讓他有機會來參加公聽會,他以一個受害者家屬的身分.提出意見讓大家參考。

 

張介能悲痛地表示,明天就是他太太遇害10週年,10年前的今天,他太太在高雄最熱鬧的市場買菜,卻直到他下班時都還沒回家,警察建議他最好回去看車內,結果他的妹妹跟妹夫一起找到太太的屍體,就在後座的腳踏板,那一幕他不想多說。

 

張介能說,經歷這樣的晴天霹靂,感受至今仍難以忘懷,歷經這10年的一審、二審、最高法院第8號釋憲,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假釋條例),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張回憶,判決結果讓他感到非常不平等,對方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派了三位辯護人,他卻只有一個辯護律師,法律資源的失衡很明顯。

 

張介能指出,此案是性侵殺人案,劉志明不斷用鐵槌敲擊他太太頭部,從行車紀錄器裡聲音都很明顯,他太太的錢包零錢散落在車裡的聲音,全部都很清晰,增審的資料對方都說搶了多少錢,最高法院竟然要受害者方提出被搶2000塊的證據,有時候買的東西都不確定多少錢,何況是被搶多少?他真的覺得很不平等。

 

「釋憲案公布之後,最高法院馬上火速宣判,犯人是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但什麼叫最嚴重之罪,大法官能解釋嗎?」張介能質疑,人權裡應該包含被害者的人權,但台灣的被害人卻完全沒有地位,遺屬沒有詰問權,他要講話還要被動等法官,補述書也完全沒有回應,「美國跟日本都有終身監禁,不知道為何台灣沒有?終身監禁至少還能稍微寬慰被害者遺屬。」

 

張介能說,一審的證據才是最明確的,是犯人記憶最深刻的時候,結果犯嫌只要一翻供,大家就不認最初的證據了,預謀殺人是要先有犯案對象嗎?還是一定要預謀有工具?還是以上兩者都要有?張介能批道,他妻子的命案就是以非預謀殺人來改判無期徒刑,精神鑑定、心理衡鑑要多少次?可不可以指定量刑?

 

 

張介能質問,法官一定要全數判死才能通過,但全數同意是否為被合議庭的精神?全數同意判死也不容易,是否違背合議庭的精神?最後他要勉勵台灣司法,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一切的所作所為能審視罪犯的思考,期望台灣司法不要崩潰,大法官清廉崇高的人格專業,是要被萬民所依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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