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判決,特斯拉賦予馬斯克的薪酬方案對股東是不公平的。(資料照片/美聯社)
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超過3兆元的薪酬方案,2日再次遭到法院否決,理由是法官認為,該方案來自「未獨立於馬斯克」的董事會的設計,並向投資人提供了「具重大誤導性訊息」讓投資人放行馬斯克抱走天價認股權。
《紐約時報》報導,德拉瓦州衡平法院在2日的裁判中,維繫了今年1月的決定,也就是他在2018年的薪酬方案應屬無效,該方案將讓馬斯克(Elon Musk)獲得當時價值500億美元的認股權,由於特斯拉(Tesla)股價飆漲,現在這些認股權的價值已達到1000億美元(約3.3兆新台幣),奠定馬斯克作為世界首富的基礎。
德拉瓦州衡平法院年初認定該薪酬方案無效的理由,是因為特斯拉的董事會直接受制於馬斯克,其賦予馬斯克的報酬高到不成比例,又無法證明該方案是公平的,而股東也對其資訊細節掌握欠缺,使其「存在嚴重缺陷」而應為無效。
儘管今年6月,特斯拉股東會批准這項薪酬方案,但是法院2日指出,董事會為了確保股東會批准方案,在文書中做出數項歪曲事實的表述,是「具重大誤導性」的訊息,此外,特斯拉不能只憑「審判後才提出的證據」來推翻原先的決定,也就是宣稱股東會在6月批准的時候已知悉薪酬方案內情,尤其是大股東有能力影響董事會的情況下。
馬斯克2018年的天價認股權,是董事會設計若特斯拉股價、銷售、獲利能夠實現一定增長數字時,賦予執行長的獎勵,卻遭到股東托內塔(Richard Tornetta)向法院發起訴訟,稱其方案涉及誤導投資人等。
就算沒有2018年的認股權,馬斯克仍持有特斯拉近13%的股份,價值高達1500億美元(約4.9兆新台幣),法官指出,這已讓馬斯克有足夠的動機推動特斯拉實現變革性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