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案】王義川批憲法奇奇怪怪 何賴傑:支持修憲符合現況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年12月11日 13:30:00
何賴傑說明,若我國憲法不符合台灣法治及憲政狀況,最根本的作法就是修憲。(張哲偉攝)

何賴傑說明,若我國憲法不符合台灣法治及憲政狀況,最根本的作法就是修憲。(張哲偉攝)

立法院今天(11日)上午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提問,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有些條文奇奇怪怪,對於不合理的憲法,要如何取得社會認同?何賴傑表示,最根本的作法就是「修憲」,但台灣修憲門檻太高,大法官到底是要尊重原來憲法原意,還是透過解釋讓憲法能更符合台灣憲政狀況,確實還需要適應。

 

王義川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有些條文奇奇怪怪,連要他解釋都很困難,若需要釋憲時,要按照不合理的憲法,還是以先進國家釋憲的態度?對於不合理的憲法,要如何不違背學術訓練,又符合社會認同?

 

何賴傑認為,對他來說比較困難的是憲法解釋適用,因為憲法的基本原則,或多或少深入程度不同,但學習來源均來自先進的法治國家。不過在台灣的話,若用別的國家的解釋就會遇到瓶頸,想要根絕問題還是須從我國憲法,甚至後來的增修條文著手,以符合台灣法治以及憲政狀況。

 

何賴傑進一步說明,如果不符合的話,最根本的作法就是修憲,符合台灣現在憲政狀況來修,但台灣修憲門檻太高,因此大法官到底是要尊重原來憲法原意,還是看現在台灣憲政、民主先進國家憲政體制,透過解釋讓憲法能更符合實際需求,這確實還需要適應。

 

針對新竹市輪胎行縱火8死案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凶手陳彥翔逃死改判無期徒刑,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也質問,兇手今天用「間接故意」當辯詞,縱火燒死至親,未來間接故意是否會造成司法判決的天秤失衡?

 

何賴傑回應,對於個案事實或法官量刑考慮很難判斷,是因為法官量刑時考量被告當下做這件事,以及做完之後他有無悔意,或是被告事後有無採取補救措施等,這個在量刑上也會有考量,若被告事後有後悔,覺得當時太衝動,開始產生後悔或彌補,「那這種就要在個案裡面評估」。

 

黃健豪聽後也感嘆,「這就是大家常常講的,變得好像比較在意加害人的人權跟悔意,問題是被害人再也沒有機會後悔了」,這就是為什麼死刑到現在爭論還那麼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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