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因未依《國籍法》規定,在就職前辦理放棄中國籍,遭內政部解除議員公職。(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因未依《國籍法》規定,在就職前辦理放棄中國籍,日前遭內政部解除議員公職。民進黨立委王義川今天(11日)質詢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若史雪燕聲請釋憲是否會受理?何答覆,《憲法》不能代替立法院處理這個問題,他現在的身分也不太適合提早公開心證。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11日)續審大法官人事案,王義川指出,如果有中國黨政軍的背景的人,經程序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可以參選、擔任公職嗎?甚至參選立委或總統嗎?
何賴傑表示,憲法基本上是規範國家跟國民的關係,按照憲法,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就是國民,可以擔任公職或選舉。至於在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之前,是否該具備條件,這不是憲法能代替立法院處理的問題,如果立法院有規定,就可以擔任公職、選舉。
王義川也問,如果史雪燕聲請釋憲是否會受理?何賴傑坦言,「以我現在的身分不太適合提早把心證公開講」,但他當然有自己的心證,但碰到個案時,大法官不是一個人,必須要跟其他的大法官一起討論決議之後,才有辦法做決定。
何賴傑認為,這個問題涉及到台灣現況,其他國家也不會碰到這些問題,「這可能真的是非常本土的台灣問題」,彼此的關係到底要用法律角度或者憲法角度處理,老實講只有台灣人能夠解決,因為其他國家沒有這樣的問題。
此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時也提到,史雪燕因為放棄中國籍被解除公職,「所以大陸人是外國人嗎?大陸人民祖先就是中華民國國民,但他們沒有中華民國國籍?憲法規範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人吧?」
陳運財則回應,依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們沒有中華民國國籍,既然翁曉玲以《國籍法》的「血統主義」論點延伸出這個主張,那就尊重翁的解釋。他也強調,若此案進入憲法訴訟程序,以憲法觀點看這樣的個案,將具體審查個案違反憲法哪些基本人權保障。(責任編輯:鄭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