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不讓反對議員進議場的立法案例在中華民國立法史上可謂前所未見,就議事程序的惡性更是絕無僅有。(圖片合成,摘自沈伯洋臉書)
很多人拿10年前張慶忠用3分鐘通過服貿協議,來對比今天這場引爆爭議的委員會,但其實是比喻不倫。當年的張慶忠是因為在場的民進黨立委群起抗議,逼近主席台,只好用「3分鐘」急忙將草案送出委員會;但在今天的這場會議裡,其中一個門遭鎖起來,另一側的門用透明膠帶封住,國民黨立委還組成人牆,阻擋任何人進入。在現場沒有任何一席民進黨立委與媒體記者的情況下,用兩分鐘強行通過草案。這種不讓反對議員進議場的立法案例在中華民國立法史上可謂前所未見,就議事程序的惡性更是絕無僅有。
國民黨鎖門關艙被人引為笑柄也要強行通過的,並不是什麼福國利民的法案,而是他們過去幾年還用得很高興,如今卻深怕自己被罷免的《選罷法》修正草案。台灣的罷免門檻是否該修或許見仁見智,但身為國會議員至少要懂得利益迴避,即使要上調罷免門檻,也應該從下屆立委任期開始適用,但顯然這些國民黨立委連臉都不要了,就是強要圖利自己。此外,草案規定「罷免票數必須高於當選票數」,那迄今仍維持複數選區的地方議會議員如何適用?如此掛一漏萬更顯示這部草案的自私與粗糙。
但草案再劣質,國民黨團畢竟有人數優勢,只要多數黨容得少數的民進黨立委冗長發言,表達立場,就算今天過不了,下次會總是可以強行表決過關。不過,國民黨團不此之圖,一則他們自知理虧,不想辯論,所以完全沒耐心;二則是草案拖久了夜長夢多,萬一形成輿論,那傷害更大。所以,從程序委員會列案到委員會,從朝野協商到院會二讀,只要有意見它就保留,全案保留完了就直送下階段立法程序,整個過程,它一次討論都不給。從先前的《國會擴權法案》、《財劃法修正案》、《憲訴法修正案》到昨天的《選罷法修正草案》,過去半年所有的立法院衝突都是這樣發生的。
本屆國會之所以特別惡質,被許多資深國會記者評為有史以來素質最差,是因為它遇到爭議完全不討論也不協商。當國會多數黨既想要面子也想要裡子,那居少數的一方就只能跟你拼命。加上初任國會議長的韓國瑜對議事程序相當生疏,也沒有議事手腕去分別照顧多數黨與少數黨的需求,雙方的死結就越打越深。許多人對國會的議事衝突已經見怪不怪,認為只藍綠在互相霸凌,但這並非事實;因為從台灣有實質意義的反對黨已經40年以來,沒有任何一個國會多數敢如此蠻橫地排除少數黨說話的權力。
事實上,本屆國民黨團也僅僅多出民進黨團一席,不僅不分區選票比民進黨少20萬票,區域立委選票甚至還比民進黨少70萬票。
至於那些幸災樂禍民進黨立委被揍、被排除、被關在會議室外的國民黨支持者,或許也可以設身處地將心比心:如果蔡英文執政的那8年,或將來民進黨再重拾國會多數時,因為不耐在野黨立委的冗長發言與無止盡杯葛,而索性用膠帶封住大門,並築起人牆,只讓自己的黨籍立委進出,並用3分鐘強行通過法案時,你會不會跟這樣的民進黨拼命?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為什麼可以容許這些立委糟蹋我們的國會,羞辱台灣的民主?
憲法法庭「憲判9號」曾針對先前的國會擴權法的立法審議過程進行審查,最後得出「其立法程序雖存有瑕疵,惟整體而言,尚難謂已完全悖離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之要求」的不違憲結論。兩個月後,這個立法院變本加厲,索性把不同意見的國會議員鎖在門外,在沒有任何討論發言的情況下強行通過自己想要草案,這是否違反釋字342號與499號揭明的:「不待調查事實即可認定之明顯重大(立法程序)瑕疵」?恐怕有請憲法法庭再做一次解釋了。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