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搶回主席台後,護送韓國瑜上台開會,韓國瑜裁示以「舉手表決」決定會議議程。(陳愷巨攝)
立法院今天(20日)上演主席台攻防戰,原本民進黨團立委昨晚搶先佔領議場,今早藍營花了1個多小時強勢清場、搶回主席台。上午11時41分,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藍委護送下進場,主持議事。在表決本日院會議程時,由於場面混亂,韓國瑜裁示進行舉手表決,這是繼5月國會職權修法之後,再度上演舉手表決,引起台下綠委譁然。
上午朝野立委在議場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藍營10時38分搶回主席台。場外抗議的青鳥群情激憤,推倒柵欄試圖衝進立法院,與警方對峙中。
韓國瑜在藍營立委護送下,上午11時41分進入議場,並宣布開會。不過,韓國瑜進場時,朝野一度爆發推擠衝突。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向韓國瑜潑水,還將水瓶往上丟,並與國民黨立委盧縣一發生肢體衝突,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大罵,「怎麼可以這樣攻擊主席台!」國民黨團隨後拿出塑膠板、保鮮膜保護韓國瑜。
院會進入討論事項前,韓國瑜先處理國民黨立院黨團所提變更議程的提議,民進黨立院黨團表達異議,因此進行表決,韓國瑜宣布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此時,多數藍委身在主席台防守,多數委則在議場中間或坐或站,表達抗議,沒能回到座位表決。
表決時間截止後,韓國瑜裁示,由於議場紛亂,依照《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規定,為了有效反映每位立委表決的態度與立場,採用舉手表決。藍營響起歡呼聲,綠營則噓聲四起、敲桌抗議。
此話一出,國民黨立委響起歡呼聲,民進黨立委則用手板敲桌抗議,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批評,國民黨始終學不會教訓,民眾黨則助紂為虐;藍營反嗆,大法官沒有說不能舉手表決。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議案之表決方法如下:一、口頭表決。二、舉手表決。三、表決器表決。四、投票表決。五、點名表決。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列方法之採用,由主席決定宣告之。第五款所列方法,經出席委員提議,25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不經討論,由主席逕付表決。但有關人事問題之議案,不適用記名或點名表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