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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請辭民眾黨主席 律師黃帝穎揭2大法律動機

上報快訊/張至翔 2024年12月20日 18:30:00
律師黃帝穎分析柯文哲突然請辭黨主席,背後可能有2大法律動機。(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律師黃帝穎分析柯文哲突然請辭黨主席,背後可能有2大法律動機。(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已逾3個月,今天傳出他請辭黨主席的消息,引起外界關注。對此律師黃帝穎分析背後2點動機,指柯文哲自知即將被收賄重罪起訴,提前請辭止血、降低實質影響力,以求起訴不被接押。

 

民眾黨日前宣布將柯文哲的請假期限延至明年2月28日,不過柯文哲在16日已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給黨秘書長周榆修。

 

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審酌柯文哲的聲明內容,並未與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等貪汙案罪嫌相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且不妨礙羈押禁止接見、通信目的,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因此裁定准許柯文哲發信。

 

柯文哲的請辭消息一出,引發外界關注。律師黃帝穎分析,柯文哲突然辭去黨主席,背後可能有2大法律動機。

 

黃帝穎分析,朱亞虎認罪行賄,依據近10年各法院貪污判決穩定見解,行賄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必定判有罪,因此柯文哲自知將被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提前請辭主席以政治止血。


黃帝穎續指,柯文哲是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恐遭法院認定對證人勾串具有「實質影響力」,起訴後被法院接押,因此柯請辭主席,降低實質影響力,可能希望起訴後不被接押,不過黃帝穎直言,因柯文哲有滅證事實及帳房橘子潛逃,縱然請辭主席自降實質影響力,也無法改變滅證及帳房潛逃的事實,仍有接押事由及羈押必要。(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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