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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傑、邱志偉被說「落跑」 黃揚明揭露:表決時有9人不在場投票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4年12月26日 11:35:00

黃揚明揭露,立院《財劃法》表決時綠營一度有9個人不在場。(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24日點名,綠委許智傑和邱志偉進行《財劃法》的投票時,竟赴新潮流大老吳乃仁聚餐,引起熱議。即便許智傑否認,但國民黨議員張斯綱昨天(25日)貼出照片,強調許、邱2人當天不是受傷送醫,而是真的沒有投票。媒體人黃揚明也補充,代表民進黨立委表決時只有42人在場,也就是有9人未進行表決。

 

立法院會20日三讀通過《財劃法》、《選罷法》及《憲訴法》等三大修正案,但黃國昌爆料,民進黨共有51席,但真正出席的立委僅47人,最終以一票之差輸給48票的國民黨,其中,綠委許智傑被爆出,進行《財劃法》投票時,當晚跑去跟吳乃仁餐敘。對此,許智傑昨天到北檢按鈴提告黃國昌誹謗,並否認沒有參與表決一事。

 

然而,張斯綱昨天PO出多張照片打臉,許智傑、邱志偉20日晚間7點35分抵達新生南路一處大樓,與此同時,立院正進行《財劃法》逐條表決,「根本不是什麼有綠委負傷住院,所以沒投票,而是赤裸裸烙跑跑票!民進黨嘴巴說著要亡國,身體倒是很誠實的烙跑」。

 

 

黃揚明則發文對比《財劃法》表決時序,發現《財劃法》在20日晚間7點31分,逐條討論首次進入表決前,民進黨團提議點名表決時,當時清點現場人數106人,但贊成民進黨團提議者僅42、43人,也就是說,當時民進黨立委51人當中,就有8、9人不在場,沒有參與表決。

 

黃揚明指出,許智傑、邱志偉是在晚間7點35分至8點17分,被拍到外出,當時國民黨團的第3條、第4條,以及高金素梅撤回提案等案,都已完成表決,但是時間來到晚間8點51分,立法院長韓國瑜接力主持的民眾黨團第8條再修正條文表決時,民進黨團提議點名表決,清點在場人數100人,贊成民進黨團提議仍僅有43、45人。

 

 

 

黃揚明表示,民進黨團在表決時的人數,比黃國昌日前直播舉例的47人還少,曾一度少到只有42人在場參與表決;至於許智傑是確實沒有所有表決都參與。(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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