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認定柯文哲向黃珊珊傳的簡訊就是收受賄款鐵證,但黃珊珊澄清簡訊跟行賄毫無相關。(張哲偉攝)
台北地檢署今天(26日)偵結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兩大案,認定柯收賄1500萬元的理由包括Excel的「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以及柯傳簡訊給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的文字「威京小沈,已給過」。對此,黃珊珊稍早還原澄清,這封簡訊是當時兩人討論募款的事情,與柯文哲坦承收受賄款,「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
北檢將柯文哲發给黃珊珊的簡訊,做為沈慶京行賄1500萬元給柯的證據,不過黃珊珊在記者會上還原過程,指當時是總統大選期間,同仁討論募款事宜,後來柯文哲傳簡訊给她說「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他財務也不好」,她認為這意思是指,對方有捐過款,不宜再去勸募,所以後續也未處理。
黃珊珊認為,起訴書針對2022年的1500萬元行賄的舉證,竟然只有3個理由,第一是2022年威京集團有領現金1600萬,再來是Excel表記載1500的數字,最後是這封1年後毫無關聯的簡訊,「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
黃珊珊質疑,起訴書沒有拿出任何行賄事實的人事時地物等相關證據,憑想像就推定1500等於1500萬,且是親自交付給柯文哲,更以拼揍推論的方式,東拉西扯羅織入罪,行賄事實查了4個月,卻只有「某時地」,更因為查不出來只好拿簡訊充數,已經押人4個月,也沒取到供,起訴內容更證明這4個月來每周爆料內容的荒謬。(責任編輯:鄭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