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開起訴書已經5天了,柯文哲及民眾黨迄今沒有對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實場景做出任何起碼的交代。(攝影:陳愷巨)
謝長廷說,看完柯文哲的起訴書後,一定會對柯文哲複雜的政商關係心生反感,但就法律上的犯罪要件而言,收賄的證據確實薄弱了一點;尤其在押人四月之後,交出如此起訴書,未來發展可以預見必然爭議迭起。謝長廷是個法律人,他對無罪推定做出了很好的提醒;不過,61萬字、891頁的起訴書並不是只有一個excel檔,把Excel檔當整本起訴書的主軸,宣稱「查不到金流的,必須7000萬才能交保;詐騙幾百億的,卻500萬就可交保。」這是在偷換概念,顛倒是非。
在此必須再簡單地說明這本起訴書在講什麼。
起訴書並非全在指控柯文哲,也幫柯澄清了部分非議。經查,柯文哲的確是用他競選總統所得的7380萬選票補助款𥚃的4300萬,買了一間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商辦,這部分並無涉及貪污侵佔。只是,台灣已經選了8次的總統,不同黨派的總統參選人多將選票補助款用以彌補選務虧損,捐助黨務或公益,膽敢明目張膽地把動輒上億元的總統選票補助款納為己有的,柯文哲是絕無僅有的第一人。此事於法律上或許勉強過關,但於政治道德卻絕對有虧。
起訴書「按Excel檔索驥」,追出了非常多柯文哲直接拿錢的場景。例如假借辦公室要裝潢為由,收受電玩大亨陳盈助的300萬,送錢者長驅直入台北市長辦公室,柯文哲還邊騎運動飛輪邊收錢,300萬就放在市長室茶几旁的地上。此外,柯與會計師范有偉相約在范的住處見面,雙方到地下室停車場碰面後,范有偉從汽車後座拿出1袋裝著500萬元現金的手提袋,親手交到柯文哲手上,此與Excel檔記載的:「日期2022/11/1-姓名范有偉-數字500-公司一-用途-經理人蔡明興」相符,但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否認與此事相關。
柯文哲還在非競選期間透過現任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收受信義房屋董事長周俊吉妻子周王美文、東方文華董事長林命群、基隆市長謝國樑媽媽等三筆共六百萬元政治獻金,此舉既違反《政治獻金法》,未將相關獻金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更觸犯《刑法》公益侵佔罪。上述情節,相關證人都已經約詢到案證實無誤。
至於違背職務收賄其實分為兩部分,撇開Excel的1500萬不談,還有朱亞虎親口承認的210萬前金。這部分,除了有行賄人朱亞虎的認罪,還有相關的通聯記錄與簡訊內容作為佐證。論者以為,210萬前金前金對照京華城數百億的利益顯不相當,但收賄不論金額大小,如果鄭文燦在數十億利益的華亞科案有所謂500萬的賄款,柯文哲的210萬前金又何怪之有?
以上,還不論先前討論最多,卻早已是一筆爛賬的木可公司公益侵佔罪,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的背信罪。
謝長廷說得對,罪疑唯輕,任何犯罪必須按照證據來審理,不能用臆測或推論來對案件事實進行認定。不過,無罪推定是針對法律所認定的事實而言,但攤開起訴書已經5天了,柯文哲及民眾黨迄今沒有對上述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實場景做出任何起碼的交代。這其中包括:
柯文哲為何敢把動輒上億的總統選票補助款拿來買自己的房子?既然選舉還能賺錢買房,為何還不斷向小草支持者喊窮討捐款?
柯文哲有沒有在市長辦公室違法收電玩大亨陳盈助的300萬?倆人是什麼關係,過程中有什麼利益交換?柯有沒有跑到別人家裡的地下室收500萬?這是柯文哲哪門子的「公開透明」?
柯文哲有沒有收到謝國樑親自轉交他母親的200萬元?這有沒有違反政黨競爭的基本道德?
還有,這些年來,柯文哲與沈慶京私下見面超過16次,雙方觥籌交錯、引吭高歌,這是不是柯常說的與財團一起「拿刀义吃人肉」?
以上的事實與疑問,柯文哲及民眾黨一句都沒回答;卻把61萬字起訴書簡化成一個Excel檔,到處放送「沒有金流」、「找不到證據」、「一個Excel檔就要7千萬」的詭辯。這樣的政客與政黨毫無反省能力,沒有責任倫理,毫無政治道德,也難怪台灣政黨政治江河日下。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