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曾宣稱:「勞工是我心理最軟的那一塊」。(湯森路透)
哪些行業不能罷工?哪些行業必須在特定條件下才能罷工?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得很清楚。該法第54條規定,教師,學校與國防部所屬機關的勞工不得行使罷工權。而其他包括水、電、醫療及金融服務業,則得在勞資雙方約定必要服務後,由工會宣告罷工。這其中,完全沒有航空運輸業,當然也不包括日前引發爭議的長榮航空。
航空運輸業之所以可以罷工,是因為它並非壟斷性的公共服務業;旅客若沒有長榮航空可搭,還可以搭華航、虎航、復興航,甚至其他國籍的航空。而既然連罷工都可以了,員工依規定請假當然沒問題。如果這個公司在它最需要員工的時候,竟有一堆員工依規定請假不來,那當然是這家公司的管理問題,與企業的社會責任及公共利益何干?
回過頭來講,既然空服員可以依法依規定請不支薪的「颱風假」,當颱風警報響起,空服員、航空公司及搭機旅客三方都應該同時有應變的盤算。就空服員而言,她可自主判斷要不要請假(當然,長榮航有颱風天仍硬飛的紀錄,這會降低空服員在颱風天上班的意願);就航空公司而言,它要準備航班縮減或突然復飛的人力調度(當然,最好用獎金來鼓勵颱風天上班的員工,這會增加待命人數);而就旅客而言,必須有航班隨時被取消、變更行程的準備。
這些道理很淺顯,這樣的機制也頗公道,不過,長榮航空的管理經營者把它搞砸了,造成500多名空服員集體請假、42個航班停飛、上萬名旅客受影響。在旅客咒罵與商譽受損之後,長榮航發出聲明,宣稱500多名空服員依法請天災假,導致派遣人數不足,是造成此次航班延誤的主因;明示暗示地把這場責任全歸咎給請假的空服員,卻絲毫不檢討內部的管理機制,這說法公道嗎?
不公道的事還不只這些。在長榮航空服員休假事件後,我們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忙不迭地對外表示,要調查是否有人在此事件中假借名義強迫他人非自願參與,因為這可能涉及強制罪;而帶頭者也可能觸犯《刑法》53條的煽惑他人違背法令罪。
但令人不解的是,連勞動部都說空服員請天災假是合法的,為何法務部可以指揮檢察機關去調查一個民間公司裡的員工請假問題?既是合法,又為何還會有「煽惑」他人犯罪的問題?如果連勞工颱風天請假都被視為有犯罪嫌疑,這是什麼樣的國家?
更不公道的是,在這場休假事件後,開始有媒體質疑這是具有左統色彩的職業運動家操弄得聯合大罷工,目的是為了要癱瘓運輸、打擊政府。於是乎,一群立委跳出來宣稱要修改《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要提高籌組工會的門檻、限縮航空運輸業的罷工權,設立「罷工預告制度」。
但同樣令人不解的是,正因為長榮航空資方無所不用其極地打壓長榮內部自組的企業工會,才會衍生此次500人集體合法休假的事件;這是長榮航空內部的勞資爭議,關你政府什麼事?這些立委急著跳出來幫資方解套,那請問:這些人是資方養的立委,還是為勞工伸張的立委?幾個「左統」的運動者就可以有效打擊政府,姑且不論「左統」介入的證據何在,即便屬實,這個政府到底有多脆弱呀?
台灣的勞權不彰,工會組織覆蓋率嚴重不足,原因在於,現行的《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都是充滿管制思維的戒嚴產物。但如果連這樣的法令都不能見容民進黨政府,必欲加強管制、提高工會門檻而後快,那當然我們就慢慢懂得蔡英文宣稱「我心理最軟的那一塊」在講什麼了!一群執政黨立委正揚言要修法對付罷工,蔡英文的「這一塊」到底是「哪一塊」,她要不要出來跟勞工表白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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