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認為恐有勾串之虞 「7大理由」撤銷柯文哲交保裁定

上報快訊/呂品逸 2025年01月02日 09:27:00

高院昨天以「7大理由」再度撤銷柯文哲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二裁。(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上週北院二度裁定他交保,檢方在前天(12月31日)提出抗告,高院昨天(1日)晚上二度裁定撤銷柯的交保,並指出包括柯文哲曾以LINE聯繫彭振聲、曾與沈慶京密集於陶朱隱園和威京集團會面等7個理由,認定柯恐有串、滅證之虞,因此撤銷裁定,發回北院進行更二裁。

 

高院昨天認定7大理由,包括:

 

  • 柯文哲於2024年5月26日以LINE傳送訊息給彭振聲。

 

  • 沈慶京掌控的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即證人葛樹人,曾與柯文哲於2024年5月1日、8日互傳訊息。

 

  • 柯文哲與沈慶京有如起訴書所載於案發後密集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

 

  • 沈慶京於2024年6月23日、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陳俊源、吳順民相互通聯。

 

  • 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之通話紀錄。

 

  • 柯文哲於2023年5月15日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

 

  • 李文宗2024年8月11日以LINE訊息指示被告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高院進一步說明,柯文哲與其他被告包括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人,為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督導或親友等關係,足以認為有高度可能相互串供,且本案還有共犯未到案、且共犯及證人也還沒有經過法院的詰問程序,加上現今科技發達,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能排除有互相勾串之的可能。

 

高院也指出,原裁定認為柯文哲等4人沒有羈押的必要,僅限制被告不得與同案的被告、證人有「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的接觸,卻未說明具體實行的方法,理由不完備,因此認為檢方抗告有理,撤銷北院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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