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院尚未收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希望立院的送件作業不要「技術性拖延」。(張哲偉攝)
立法院7日三讀《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將退休警察、消防、海巡、空勤等人員所得替代率提高至80%,外界關注政院下一步是否提救濟程序。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9日)表示,政院目前尚未收到正式條文,希望立院的法案送件作業不應「技術性拖延」或參雜政治考量,相關程序可以合法合理進行。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內容明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1.75%;年資36至40年退休者,所得替代率最高達80%,引發警員間世代不公、造成政府財務缺口1700餘億元等爭議。
對此,李慧芝表示,條文內容三讀時有非常臨時的異動,跟現在討論的內容不同,且政院目前還未收到正式條文,但有先和銓敘部聯繫。根據銓敘部說明,原先估算內容未包括移民、海巡、非警職空勤總隊人員,範圍還需進一步釐清,目前推估已退休的3萬多人、現職8萬多人,都會受到修法影響,因此數據還要持續估算。
李慧芝說明,立院此次並未徵詢行政院、也沒有指明預算來源的狀況下,大幅提高相關人員所得替代率,有違《憲法》第70條精神和《預算法》相關規定,行政院將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及考試院看法後,討論各項救濟途徑。
至於立院何時將《財劃法》、《選罷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函文送至行政院,李慧芝指出,政院對於法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同意,於法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包含假日),移請立法院覆議。若立院在農曆年前最後上班日,1月24日才將三法案送達,政院則須於10天後,也就是2月2日前提出覆議。
李慧芝續指,今年農曆年是在1月25日開始、2月2日結束,若政院在此期間提出覆議,代表政院公務人員必須在春節加班,這非常不合理,卓榮泰也不願看到。李也強調,目前無法預測《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送件期程,政院不希望立院的法案送件作業「技術性拖延」、參雜政治考量,希望相關程序合法合理進行。
對於國民黨提出下一步將針對公務人員年改修法,李慧芝說,政院一直尊重立院,希望兩院良好溝通,也希望修法不要違反退撫制度,公平對待所有參加者的憲法平等原則,更要捍衛世代正義,維持年金永續。(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