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造假案再添一樁!台大醫學院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副教授樓國隆,遭檢舉指控疑與學生發表論文,涉嫌學術抄襲和剽竊內容,甚至擅自投稿發表並篡改作者姓名,違反個人學術倫理。(合成畫面/攝影:李隆揆;圖片及資料來源:黃柏蒼/讀者提供)
震驚學術界的台大論文造假案已落幕,楊泮池卸任校長、郭明良和張正琪等涉案教授遭懲處,台大為此成立「學術倫理辦公室」。但歪風不息,近日台大醫學院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副教授樓國隆遭人檢舉,2017年1月刊登於生命科學期刊《BBA》的文章涉嫌剽竊、侵占他人學術成果,硬拗學生近百萬研究費,等同雙重剝削。
樓國隆在2012年與學生黃柏蒼撰寫〈蜘蛛毒蛋白以非形成孔洞方式插入磷酯膜〉論文,論文中引用的四張關鍵數據、圖表繪製與成果都出自於黃柏蒼研究,但樓國隆作為計畫主持人,卻未經其他作者群同意,擅自投稿至《BBA》期刊,竄改自己為第一作者跟通訊作者,甚至把實際執行者黃柏蒼的名字剔除。
黃柏蒼2002年時曾是樓國隆的學生,在2011年博士班畢業後答應與樓合作,不過2012年研究至2015年三年間,前兩年低聘只領一個月一萬元薪水,最後一年更是無薪趕實驗。一般論文計畫聘請博士後研究員行情,若以一個月5萬元計算,樓國隆起碼少付黃柏蒼130萬元左右,且該計畫也有獲科技部補助,但樓卻沒有給予相對應的薪水,等於是付出兩年免費勞力。
目前任職於國家衛生研究院的黃柏蒼表示,當時樓並沒有足夠員額,而自己追求科學夢想,達成階段性成功,念在過去「師生情誼」的份上,薪水能夠勉強支撐即可,但該論文樓國隆最多就是列為通訊作者,原本應該是第一作者的自己卻被侵占,甚至遭抹去,「已經無法忍受」。不只黃柏蒼,其他重要作者群如台大物理系趙治宇、台大生技所林詩舜、台大生化分生游偉絢等人也都被剔除。
黃柏蒼指出,其實在投稿過程中,樓國隆就因多次擅自更改作者次序遭到非議。在JBC初次投稿中,樓是第13作者,在第二次《自然通訊》投稿中卻一躍成第一作者,而這兩本期刊皆認為論文應多點實驗數據而未刊登,而後樓擅自在2016年7月任意更改內文、作者次序後,投稿至《BBA》,當中也有不少教授是事後才知情。
同樣被剔除作者群的教授趙治宇也感到氣憤,批評樓國隆「是個小人」、「毫無羞恥心」,怎麼可以將別人辛苦研究的論文占為己有。趙治宇曾參與該論文研究,但因為樓國隆把整個研究案當中的一部份自行拆出來投稿,原本有貢獻的趙治宇無法完整呈現其論述。
曾參與合作的不具名教授力挺,認為樓國隆的作為已侵害黃柏蒼的博士論文著作權,也嚴重違反學術倫理,影響其他研究者成果歸屬。尤其曾經出借的儀器的宜蘭大學教務長陳威戎、國泰醫院研究員鄭宇哲屬於研究合作,列在第三、第四作者,而研究實際執行者黃柏蒼卻被排除在外,極度不合理。
據指出,樓國隆與其中一位匿名教授、黃柏蒼另外一篇論文有合作關係,但因為與黃的關係緊張,硬是不讓黃柏蒼掛名,並說,「我就是要報復他。」
捲入台大論文造假風波的楊泮池卸任校長一職前,曾宣布成立「學術倫理辦公室」,有教授建議黃柏蒼可以向該單位申訴,但兼任辦公室主任的台大研發長李芳仁說,「學術倫理辦公室」還必須經過校務會議等行政程序通過才能順利運作,目前沒有任何權力可以介入調查。目前台大設立的倫理辦公室,僅有「勸導」、「教育」的功能,李芳仁建議,黃柏蒼若有疑慮,應該先按照傳統的方式去申訴,跟相關系主任、院長告知,最後到學術副校長的程序走。
不過,樓國隆任職的台大生物科技研究所所長劉嚞睿曾向黃柏蒼說,這篇刊登在《BBA》的論文當中,還有一位今年即將從博士班畢業的共同第一作者謝孟炫,也是黃柏蒼的學弟,被樓國隆列為第二作者,他在口試資料時引用了這篇論文,若文章被認定有涉嫌抄襲,恐將對其學術生涯發展有不利影響,勸黃柏蒼三思,並希望與樓國隆「多溝通一下」。
除了向所長申訴,黃柏蒼也兩度匿名向科技部檢舉,今年5月5日第二次檢舉時,科技部卻回函說明,除了希望提供更明確、更新的事證,反要求黃柏蒼應自主跟《BBA》期刊確認調查進度,把調查的責任丟給檢舉人。
樓國隆去年率領學生遠赴澳洲核子科學中心(ANSTO)做實驗,但被媒體爆出,曾在該中心附設的旅館草坪全身脫光光,引發附近幼兒園反感報警,至此被ANSTO列入黑名單,樓當時僅回應自己有穿泳褲,並抨擊這是學術界的抹黑。
這次被檢舉涉嫌侵占、剽竊他人學術成果,樓國隆在7月24日曾向黃柏蒼承諾,會告知《BBA》期刊並討論如何改善,但之後杳無音訊,原本的電話號碼也已經申請停話,至截稿前,尚無法與樓國隆取得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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