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高鐵規定,旅客進站若待超過3.5小時,將罰2500元違約金。(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春節將至,許多民眾會選擇搭乘快速便利的高鐵返鄉,不少人也習慣提早進站候車。但須注意的是,高鐵有限時規定,對號座車票的旅客只能提前1小時進站,此外,旅客進站若待超過3.5小時,高鐵公司有權加收1張全區間(南港至左營)商務車廂全額價,等同2500元的違約金。提醒旅客一定要留意站內時間限制,以免荷包大失血!
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指出,搭乘高鐵時,因行程銜接出現空檔,加上扛著重物,想提前刷票進站等車,不料卻被擋在閘門外,一問之下才發現,原來票券在發車時間前1小時才會生效,因此最多只能提前1小時進站,最後讓他等了10分鐘才總算進站。
貼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在留言區提出建議,可以向服務人員要求改搭自由座,就能提早進站等候,「跟站務員說想搭早一點的自由座也是可以的」、「可以請站務人員協助」、「跟服務人員說你要改坐自由座就能進去了」。
不過要特別注意,除了太早到無法刷票進站,在站內待太久也會被罰款!過去就曾有追星族為了見偶像一面,在站內等候逗留超過3.5小時,出站時便被加收2500元違約金。
由於多數乘客並不會在站內逗留太久,所以很多人不曉得這項規定。事實上,根據《高鐵旅客運送契約》第26條規定,除列車遲延或運行中斷外,旅客持車票自旅行開始至旅行完成時間,不得超過3.5小時。如果乘客到站後辦理補票,需在補票後1小時內離開付費區。若無正當理由,超出上述時間者,高鐵公司有權加收1張全區間商務車廂全額票價,即2500元違約金。(責任編輯:許雅慧、鄭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