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參與審判應採陪審制或參審制,雖分組會議未作成決議,仍列入司改國是會議優先推行司改政策,司法院則打算儘速讓「國民法官」走進法庭,希望能在總結會議取得委員認同。(攝影:李隆揆)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8月12日登場,除了幕僚單位報告分組會議決議的歸納說明,司法院和法務部是兩大要角,將分別提出未來具體改革方案程期程說明,在聽取全體委員意見後,拍板定調。其中,分組會議沒有作成決議的人民參與審判,司法院乾脆不再拘泥各方相持不下的參審制或陪審制,新創「國民法官」概念,在總結會議能否得到委員共鳴,有待觀察。
籌備委員會在總結會議規劃說明指出,依據分組會議議事規則第28條,總結會議應尊重「分組會議結論」。也就是未能在分組會議表決通過作成結論的議題,就不是總結會議提案討論的對象。但若有不同意見,總結會議得經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否決分組會議結論,或於分組會議結論加註或補充不同意見。
備受矚目的人民參與審判,在第四分組會議就採取參審制或陪審制,經過充分討論,並增開公聽會,最後仍以平分秋色收場,未作成決議。不過,人民參與審判被列為優先司改政策,幕僚單位仍建請司法院考量國情,參考各國經驗,儘速讓「國民法官」走進法庭。
根據司法院改革方案與期程說明,司法院已成立「人民參與審判法案研議委員會」,由祕書長呂太郎擔任召集人,自6月底每周開會研議「人民參與審判法」草案。預計於今年底完成草案供各界討論,2018年上半年提報院會通過後,會銜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表示,該議題屬最重要、最急迫、最困難的議題,研擬草案時邀請審檢辯學參與,並適時邀請國外學者發表專題演講,以更瞭解各國人民參與審判的相關法制與實務現況,建立我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呂太郎稍早公布司法院改革方案時受訪指出,司法院研議人民參與審判,要等大會總結後定調,司法院沒有一定要採參審制或陪審制,而是希望兼容各國優點,建立符合台灣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呂太郎表示,討論人民參與審判,最大困境在於不支持參審制或陪審制的雙方無法溝通,彼此找不到折衷點。事實上,各國的人民參與審判的模式幾乎沒有一樣的,人民參與審判不是理論而是實務問題,因為台灣民情與外國不同,為了避免掉入名稱和二分法的泥沼,初步認為用「國民法官」還不錯,希望在此概念下集思廣益。
至於法庭直播,司法院改革方案說明,預計1年內完成草案供各界討論,之後提請院會討論通過後,函請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已委託學者研究,評估採行法庭轉播利弊,探究國外實施經驗,完成計畫報告初稿審查,並舉辦研討會。後續將檢討《法院組織法》關於現行法庭錄音錄影規範,針對法庭轉播可行性、合理界線、條件、方式等進行研討,於提出草案前召開諮詢會議,邀請法官、檢察官、律師團體、專家學者及相關組織與會,廣徵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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