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許多醫院私訂條約,要求新進醫師須繳交1到3萬元不等費用才能報到,相當不合理。為翻轉這樣的不平等條約,包括台大、國泰等醫師發起成立職業工會,下月9日將首度召開成立大會。(合成畫面/李昆翰攝、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提供)
今年7月,在台北知名大醫院工作的新婚醫師小刀(化名)想請婚假,沒想到,假單呈到主管時卻遭冷回,「我們人力不夠、你不能請」,甚至還威脅,「若請假,就要把你的一般醫學訓練給當掉」。因小刀現職是「PGY醫師(Post Graduate Year,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醫師)」,必須完成訓練後才能升為「住院醫師」,讓他只好摸摸鼻子,容忍自己的婚假被「吃」掉。
這樣的案例在醫界屢見不鮮。因醫師目前仍被排除在《勞動基準法》之外,根據衛生福利部的政策,要到後年(2019年)才有機會納管;換言之,新進醫師與醫院之間的契約怎麼訂,生殺大權全操之在醫院高層。
以小刀的案例而言,當初錄取時,人資部門雖告知他婚假可請7天,但他與醫院的合約卻未白紙黑字明定放假規則。
不滿「不平等合約」的狀況一再發生,早在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請辭事件之前,去年底,一群年輕的基層醫師便開始悄悄醞釀籌組工會,經半年來的座談、交換意見,下月9日,由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組成的「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將首度召開工會成立大會。
目前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的發起人已達35人,包括台大醫院、國泰、北榮、振興、仁愛醫院等知名醫院的醫師都在名單中,已達法定組工會門檻。未來若順利拿到政府合法的工會證書,將是台灣第一個由醫師自發成立的職業工會。
儘管醫師尚未納入《勞基法》,但根據《工會法》第4條,「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換言之,並未禁止受僱醫師組工會。目前台灣已有醫院員工成立內部的「企業工會」,包括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高雄醫學大學醫療事業企業工會、輔英科技大學附設醫院工會、高雄市國軍左營醫院企業工會、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關係企業工會等。但尚無任何跨院醫師成立「職業工會」。
醫師組職業工會,首要目標瞄準尚未受到《勞基法》保障的「醫師聘用契約」。工會將普查各大醫院的契約,包括全台灣的醫學中心、以及台北市區域以上層級的醫院,並一一挑出不合理、甚至違法的「不平等條款」,號召基層醫師一起站出來爭取權益。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發起人、國泰醫院不分科住院醫師翁子騰表示,許多醫院在跟新進醫師簽約時,契約上都不會明寫薪資金額,連休假規則也空白。
「這都是因為契約沒寫清楚的關係!」他爆料,一家知名醫院,今年2、3月間便有外科部主任以「績效不佳沒賺錢、要大家共體時艱」為由,要求該科的住院醫師每月自砍薪水1萬元。
台大醫院實習醫師、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秘書陳亮甫進一步指出,許多醫院的醫師聘用契約也規定,醫師的工作地點可任憑院方調動;至於薪水甚至只簡單寫一句「依甲方(指醫院)所訂住院醫師核定標準核給之」,但這些標準或辦法,不要說簽約時沒給新進醫師看,就連官網上也找不到。翁子騰說,若遇到像是醫院主管要求砍薪時,醫師當然只能啞巴吃黃蓮。
《上報》獨家報導,國內許多知名醫院都私訂不平等條約,要求新進醫師須繳交1到3萬元不等的「履約保證金」才能報到。據了解,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近日已分別向台北市勞動局、以及高雄市及台中市的勞工局檢舉北榮、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高雄榮總違法。陳亮甫說,根據三縣市勞工局的回函,顯見醫院收保證金已違法,後續工會籌備會將進一步蒐集更多具體醫師受害個案,再向各地方政府檢舉。
陳亮甫進一步透露,醫師契約中的不平等條約不少,例如許多醫院都規定,醫師簽約後若想提前離職,必須繳交1個月的薪水當做違約金,動輒10萬起跳,甚至桃園知名醫院的違約金更高達60萬元,醫師報到時就直接「簽本票」。
因應醫師擬後年納入《勞基法》,工會也主張,應讓「受僱」的醫師,包括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等全都納入適用;同時,目前醫院慣例採「一年一聘」的「定期契約」,對年輕醫師不利,工會認為應採「不定期契約」,非必要時不能隨意資遣醫師。
翁子騰舉例,現行醫師執業必須要取得執業登記,但若要離職,要先拿到主管核可的離職單,再憑此文件去衛生局注銷舊有的執業登記;換言之,若醫院的主管因人力因素不准醫師離職,醫師即便想轉換職場也可能碰壁。
此外,屢屢傳出醫師過勞案件後,衛福部今年8月起實施「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新制規定,醫師4周總工時上限訂為320小時,平均工時也由過去每周88小時降為80小時,各醫院的實施情形將納入2018年的教學醫院評鑑重點。但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表示,每周80小時的工時仍太高,實務上官方調查的醫師工時更時常被低估,不少科別甚至動輒破百,納入勞基法後應該再爭取下調。
陳亮甫表示,各醫院因應評鑑而填報的工時紀錄常常被造假,近年甚至有醫院為了搶政府的獎勵金,要求各部門「一定要送假班表」。翁子騰也說,知名醫院就曾發生,若填報工時超過評鑑規定的上限時,該醫師就會被約談。
儘管初入醫界不久,振興醫院麻醉科住院醫師郭伃婷此次也加入工會籌備會成為發起人。她認為,新政府上台後,已承諾後年要讓醫師納入《勞基法》,但目前只有由管理階層組成的「醫師『公』會」,若沒有勞工出來監督或提供諮詢,屆時不管是勞基法修法或是協商契約內容,勞方都可能受損。
陳亮甫也說,醫師契約問題叢生,主要就是因為沒有勞方代表出來參與協商、談判,甚至遇到權益受損的時候,工會也可代替醫師出面檢舉資方,避免基層醫師遭受清算。
「醫師到了一定歲數,一周工時還破90小時,甚至要大半夜查房、開移植手術,這樣民眾安心嗎?有的甚至改開診所或轉換跑道。」郭伃婷說,醫師跳出來組工會,表面上看起來跟民眾無關,但實際上,醫師的勞動條件、工時是否太長、過勞等,卻直接影響醫療品質,「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站出來組工會。」
【編輯推薦】
●【獨家】全國首例!違法收醫師入院保證金 北榮挨罰6萬
●9大醫院爆違法訂不平等條約 逼新進醫師繳上萬保證金
●獨家!台中開第一槍 徹查「醫師入院保證金」
●中國千噸棕櫚油污染香港13座海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