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賴清德下令禁用「三親等內」任助理 「一、二、三親等親屬有誰」一次看懂

上報快訊/林士芬 2025年02月27日 16:10:00

總統賴清德昨下令要求黨內民代,禁止任用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公費助理。(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民進黨近期頻爆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逾300萬元助理費,遭羈押禁見;而立委林岱樺也因類似案件遭檢調偵辦。總統賴清德昨天(26日)以民進黨黨主席身分在民進黨中常會中,下令要求黨內民代禁止任用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公費助理,引發黨內議論。

 

對於外界疑惑我國《民法》所規範的三等親屬有誰,《上報》特別整理血親、姻親的三等親屬,帶您一次看懂。(責任編輯:呂品逸)

 


一等親

 

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

 


二等親

 

(外)祖父母、兄弟姊妹(含配偶的)、孫子和孫女、外孫子和外孫女、連襟、妯娌

 


三等親

 

(外)曾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姑姑(丈)、阿姨(丈)、舅舅(媽)、姪子和姪女(兄弟之子女)、外甥和外甥女(姊妹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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