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波科技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法院裁定這是中科院的締約自由,並無不當。(取自中科院臉書)
媒體報導中科院在2023年初採購「寬頻通信裝備系統」案,由宏碁集團子公司「全波科技」以2630萬元得標並交貨,經檢舉該系統包括電路板、晶片、電容器、鋰電池等,竟全都是「中國製造」。因全波公司繳交陸製品及不實文件違約情事,被中科院依約將其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但全波公司不服月前向桃園法院提起確認其未違約的民事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桃園法院日前裁定中科院將全波公司列為拒絕往來廠商,是中科院的締約自由,並無不當。
至於全波公司請求中科院不得將其停權資訊刊登於採購網頁部分,法院同意由全波公司提供新台幣100萬元為擔保後,裁定中科院不能將其停權資訊刊登於採購網頁。對此中科院遵照法院裁定修改相關資訊,但對此部分中科院也進行提起不服之抗告。至於其他民事訴訟部分,目前桃園法院還在審理中。
媒體報導指「全波科技」於2023年3月時,以2630萬元成功得標中科院一項名為「寬頻通信裝備系統維護」的通訊裝備系統標案,全波企業透過向「健博通」、「高域」、「億佰特」、「天瑞星際」等中國廠商,購置全向天線、數據機、電池充電模組、柔性電路板天線等,製成軍品並向中科院繳件。有問題裝備流入了21砲指部、43砲指部及九鵬基地等單位的寬頻通信系統,經人向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檢舉查獲,中科院才下令回收禁用。
中科院對此澄清,該案成品在驗收查驗時,確實發現全波公司所繳交之產品中,含有陸製元件與文件不實之情事,中科院已依合約計罰,並將全波公司列為不良廠商拒絕往來,另涉及刑責的部分,則移交由司法機關偵辦中。
據指出,但全波公司在事件發生後,向桃園地院提起民事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假處分部分法院於2月7日裁定,認為中科院將該公司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係中科院締約自由,並無不當;惟為免本訴訟判決前損及全波公司利益,亦命全波公司提供100萬元擔保後,本院不於採購資訊網頁刊登全波公司停權相關資訊,另民事訴訟部分,正由該院賡續審理中。
因全波公司遭中科院停權,為此中科院重新就寬頻通信機等14項裝備進行邀商公告,擬訂系統規格廣徵商源;但經審視系統規格內容,還是渉及原全波公司遭中科院停權相關購案資訊,因此將訂出全新採購系統規格,期望國內有能力整合寬頻通信機的廠商來參與。(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