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甚至以武力相逼,若無對等基礎,其配偶的文化融入難以令人信服。(美聯社)
有關於中國配偶申請護照的時間,由六年改為四年的法案,引起很大的爭議,然而爭議的結論顯而易見,對等是融合的基石也是號召。這場爭論不僅關乎政策更關乎新住民在台灣的文化未來。對等原則告訴我們融合與主權相輔相成。
以越南新住民為例,其母國與台灣保持友好關係,許多越南配偶在台學語言、融入社區最終取得公民權成為文化融合的典範。同樣來自日本的新住民帶著對台灣的尊重參與社會,其融入過程反映雙邊互認的成果。這些新住民的文化融合建立在母國對台灣的認可上,反觀中國不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甚至以武力相逼,若無對等基礎其配偶的文化融入難以令人信服。
「全國大罷免」只是起點,罷黜那些罔顧對等、破壞融合的利委只是第一步。若台灣人不能正視對等的價值,新住民的文化努力也將蒙塵。醒來吧,台灣人,捍衛對等就是捍衛新住民文化的共同家園!
對等原則是融合的前提,需以新住民的共同經驗為重。對等原則要求權利與義務相符,意味著新住民的文化融入需建立在母國與台灣的相互尊重上。有人或許認為,限制中國籍配偶不利於融合。但來自印尼的新住民或許會問:我的母國尊重台灣時,為何中國能在威脅下要求同等待遇?
對等原則不是隔閡,而是公平。來自菲律賓的新住民在台經營家庭、學習語言,其文化融入受到肯定,因為雙方無主權衝突。若中國無視台灣主權卻要求特殊待遇,其他新住民難免感到自身努力被貶低。只有在對等的基礎上,文化融合才能真正深化,惠及所有新住民。
中國籍配偶的公民權應受對等檢驗。中國籍配偶政策從「6年變4年」看似促進融合,實則隱藏危機。在中國放棄武力威脅並承認台灣為獨立國家之前,中國籍配偶應僅限於居留權,而非公民權。這不是排斥,而是對等下的必要考量。若中國籍配偶跳過對等檢驗直接拿公民權,其他新住民可能質疑:為何自己需經更嚴格程序?公民權不僅是身份,更是政治參與的象徵,若無對等基礎,恐讓台灣民主被操弄,影響多元融合。中國不認台灣,我們就不能認其國民為公民,這是理性且公平的立場。
現實挑戰顯示,公民權需謹慎授予。公民權不僅是身份認同,更是選舉權、參政權的延伸。在中國視台灣為「一省」的情況下,單向賦予公民權恐讓文化融合淪為滲透工具。以往國際經驗顯示,無對等基礎的權利授予往往帶來風險。台灣應提供居留權,讓中國籍配偶參與文化生活,但公民權需待中國展現誠意。中國需承認台灣主權,並停止武力威脅。台灣作為多元社會,必須在包容與安全間找到平衡,以保護所有新住民的融合環境。
※作者為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