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右起)、徐巧芯及陳永康等16人去年就已連署提案修正《軍事審判法》。(資料照片)
總統賴清德今天(13日)下午宣布因應中共滲透統戰,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藍委第一時間批判「時空錯亂、廢了又提」。但其實早在去年4月中旬,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陳永康及徐巧芯等16人就已連署提案,主張修正《軍事審判法》第34條規定,明定當現役軍人犯罪事實部分應以《軍審法》追訴、審判時,應將全案交由軍事法庭審判,相當於恢復軍審制度。目前該法案已通過院會一讀,交付司法法制、國防外交2委員會待審查中。
賴清德今午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會後宣布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掀起政壇熱議。對此,有國民黨立委質疑,2013年役男洪仲丘在退伍前兩天離世,事發後1個月案件真相仍不明,激起民間不滿,當時在野的民進黨怒批軍事審判制度不透明,要求修法保障人權,如今卻又要回頭修法恢復軍事審判,根本是時空錯亂,過去決策荒謬、傷害國安。
只不過,其實早在去年4月中旬,翁曉玲、陳永康、徐巧芯等16名藍委就已提出《軍事審判法》第34條修正案,主張現役軍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及特別法之罪,本應該以《軍審法》追訴,才能達到維護國家安全、維護軍事利益的目的。
該修法案修正理由指出,2013年因洪仲丘案修法,將軍人所犯案件交由《刑法》審判,當時因難以兼顧「特別法優先原則」及戰時軍事審判目的,若此條文現不修正,將造成戰時本應由軍事審判的軍法案件,必須移由司法機關辦理,有害軍事任務的執行。
現行《軍事審判法》第34條規定,現役軍人犯罪事實之一部應依《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時,全部依《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之。而藍委提出的修法版本則為,當現役軍人犯罪事實「部分」應依《軍審法》追訴、審判時,全部依《軍審法》追訴、審判。
此修法若通過,將形同於恢復軍事審判及軍事法庭,讓軍法官可重回第一線,目前16藍委修法案已過院會一讀階段,正交由司法法制、外交國防委員會待審查中。(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