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建議,賴總統若真有心團結台灣、共同對抗中共威脅,當務之急即是辭去民進黨主席,並宣示未來不再介入黨內權力運作,讓更多不同陣營的民眾得以團結在「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旗幟之下。(美聯社)
總統賴清德於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會後首度明確指出,中國長期將兩岸交流當作對台統戰管道,透過「區隔敵我、分化台灣、削弱敵我意識」等手段,企圖架空我政府公權力,並塑造「中國已在台灣治理」的假象。賴總統進一步強調,這樣的中國已符合《反滲透法》所規範的「境外敵對勢力」。這是歷來首位我國總統正式將中共政權下統治的中國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具有重大歷史意義。
長期以來,我國飽受中共政權的威脅、滲透與分化,許多台灣同胞對此早有警覺。如今政府首度將中共明確認定為「境外敵對勢力」,雖然對筆者來說,於法於理早就如此、沒什麼特別的,但「於情」則是改變以前歷任總統的模糊策略,是重要的轉略點,可說是正式對各式武統或分裂言論釋出明確反擊訊號,也展現我國「不再姑息」的堅定態度,實在不能不令人正視!筆者認為賴總統此一重大決定,有其有力依據,可謂一大進展,在此時此刻,應獲得國人大眾肯定。
然而,這項「境外敵對勢力」宣告,將使兩岸政治歷史往前躍進一大步,兩岸原本「冷處理」的戰略模糊氛圍,將直接轉向「熱對抗」,因此賴總統在我國內部整合與社會團結上,必將面臨重大考驗,若要確保「抗中保台」政策獲得最大的國內共識,並具備足以團結社會各界的正當性。
筆者認為「總統身兼黨主席」的爭議將更加突出。若賴總統有志成為名副其實的「全民總統」,筆者認為首要之務便是辭去民進黨黨主席,以超越黨派的姿態凝聚全體國人,團結內部一致對外,成為真正超越黨派的三軍統帥、及最崇高國家領導人。
從憲法層面而言,總統身為國家元首、三軍統帥,被授予國防軍事及外交兩岸的行政權力,卻不必向立法院負責,也不受立法院委員質詢,目的就是讓總統能不受行政立法2權透過政黨政治的相互制衡的政治力道所牽連影響,而得以相對自由地行使代表國家整體立場的憲政權力,次其一;再者,總統被賦予院際調解權,其制度設計,也是著眼於總統超越黨派及院間權力互相制肘的超然地位,才得以最高及中立地位來調和權力的互爭不相讓,此其二。
又,我國憲法採取偏向總統制的半總統制,就總統制的政黨政治的選舉運作規則言,代表某政黨競選總統的侯選人,本身未必是黨主席,而當選總統後,依憲政角色與政治倫理,本應凌駕黨派之上,自然而然脫離黨的運作。此其三。雖然我《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未明文禁止總統兼任政黨職務,但基於上述三個基本憲法法理,當做如此解釋。
再就政治層面來看,長期以來,社會對「總統兼任黨主席」的質疑從未間斷,主要在於可能產生「黨政不分」、「政黨利益凌駕國家」、「檢調司法針對特定顏色」等疑慮。尤其,在當前兩岸緊張與國際局勢變幻之際,更需要維護政府施政的最大公信力。雖然總統並非一般行政機關首長,並不受《行政中立法》直接規範,但其所代表的象徵性地位與憲法所賦予實際權力遠大於一般文官,若又兼任黨主席,恐使公共事務與黨務運作產生曖昧空間,不利於國防外交公權力的中立性。
何況,台灣多次修憲後,實際運作已趨近「總統具實權」的總統制模式,若總統又攬黨權在手,除使黨政權責界線模糊,極容易讓反對黨質疑決策是否過度考慮黨派意識型態及利益,進而加深內部撕裂,弱化整體向心力。從而,從政治與社會層面來看,若要從「黨派領袖」順利轉型為「全民總統」,放下黨職已是必然之舉。
再說,台灣社會長期受到藍綠對立的政治氛圍籠罩,近年更有「白色勢力」加入,使得國內態勢更加錯綜複雜。此時,更需要一位能協調朝野、超越黨派的領袖。若總統繼續兼任民進黨主席,任何重大政策都可能被外界質疑、甚至視為「黨派利益」、「派系操作」或「剷除異己」,很難爭取到最廣泛的社會支持。就像這次針對預算刪凍超過預期後,賴總統呼籲朝野立委黨團再協商、甚或自己跳出來召開院際調解,都產生不了作用,其主要原因是在野黨認為兼任黨主席的總統早就介入爭鬥在野黨的運作,無法信任賴總統的客觀公正立場,自然無法成事!
筆者認為,賴總統在記者會上既強調「內部團結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必須透過在職位上「去黨化」的具體行動來鞏固最大共識,也才能減少中共分化牌的作用。一旦在野陣營感受到最高執政者的誠意,社會中間力量及不同意識形態陣營的民眾,才有可能共同匯聚在以「總統」為代表的政府周圍。更重要的是,當台灣走向國際並與各國互動時,一位真正「黨派色彩淡化」的國家元首,方能展現出以「全民共識」為基礎的外交正當性,在國際場合的談判與遊說中也更具說服力,而不是代表哪一個陣營。
因此,筆者鄭重呼籲,賴總統若真有心團結台灣、共同對抗中共威脅,當務之急即是辭去民進黨主席,並宣示未來不再介入黨內權力運作,讓更多不同陣營的民眾得以團結在「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旗幟之下。一旦脫離黨派框架,總統才能以更廣闊的政治包容力,引領台灣全民在嚴峻的國際環境中穩健前進,也才更能確保我國的未來安全與繁榮。
※作者為律師、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