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員工羅玉芬疑過勞死,公司與家屬雙方隔空交火,《上報》獨家取得8月2日由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所主持的勞資爭議調解紀錄,還原這起事件始末。(合成畫面/柯劭臻律師提供)
全聯員工過勞死爭議101天方興未艾,員工羅玉芬妹妹協同律師柯劭臻,14日接受《上報》獨家專訪,並提供文件紀錄,還原勞資爭議調解始末。
羅玉芬為全聯台中北屯二店資深員工,疑因過勞而腦溢血身亡,家屬在昨(13日)百日時召開記者會討公道,全聯發聲明且主動來電《上報》澄清,自始至終都很有誠意溝通,並暗示協調未果的責任,歸咎於羅家二老請的委任律師從中作梗,此說法引發家屬強烈不滿,決定曝光這段時間的委屈。
羅玉芬妹妹(家中排行老二,以下稱羅二姊)接受《上報》專訪表示,羅玉芬在約37歲進入全聯前,並無高血壓相關疾病,「她從30多歲開始做高度勞動工作,身體健康難免受損」,羅二姊前陣子曾心疼羅玉芬,要她多休息,「我們都40多歲了,要注意糖尿病與高血壓這些慢性疾病。」
提起全聯行銷部公關欒美雲13日致電《上報》澄清,「公司在體檢時已知道羅玉芬有高血壓」就一肚子氣,羅二姊與家人,自羅玉芬進入全聯這10年間,不曾收到任何一份她的體檢報告,直到羅玉芬5月3日已與死神在病塌前拔河時,全聯的代表才跑到羅二姊身邊和她說,「妳姊姊有高血壓,妳知道嗎?」
這是第一次,羅二姊知道羅玉芬罹患高血壓,「我從來沒看過她有服藥的習慣。」若全聯早知道羅玉芬有慢性疾病,為何還讓她超時加班?
更讓羅二姊憤恨的是,全聯公關欒美雲提到,羅玉芬的弟媳早在事發當日就看過現場監視器畫面,羅二姊卻直到《上報》13日報導刊出後,才得知這個訊息。
「弟媳是在全聯上班沒錯,但是她和大姊不同店,並沒有權限可以動監視器畫面,而且當天她是和北屯二店的同事們一起跳著觀看錄影,根本沒全部看完,她就急著先離開去接小孩了。」
羅玉芬的弟媳昨(13日)首度鬆口坦承看過畫面,而家屬也才了解這個被全聯拿來當脫罪藉口的癥結點,「弟媳只是姻親,不能代表羅家人」,羅二姊要全聯直接出來與他們面對面對質。
至於全聯公關這方13日時聲稱,直到5天前律師出現後,也就是8月9日,勞資協議開始走調,羅二姊激動反批,「這是惡意抹黑柯律師。」柯劭臻律師從7月11日就受羅家二老委託,8月9日那個時機點,剛好是律師通報台中市勞動局,全聯所提供的「出勤紀錄」不詳實的日子。
「家人總共與全聯代表見過4次面。」第一次是在5月15日大體退冰解凍,「全聯派人來『關心』,那時候姊姊才剛離開沒多久,家人表達並無任何想談的意願。」
第二次則是在羅玉芬告別式上,全聯又派不同的代表來致意,最後竟想丟下一個30萬元的白包就離開,柯劭臻律師補充說明,「這金額是以底薪乘10個月所算出來的,根本就像羅玉芬在全聯工作10年,資方給她『資遣費』。」家屬當然不敢收下這筆錢。
羅二姊在訪談中幾度強調,他們一家人從沒主動開口要過錢,「我們到底求什麼?只有請全聯提供兩樣東西,羅玉芬上班的出勤紀錄,與她工作時的最後身影。」為什麼全聯到現在事隔101天,仍不願回應家屬這兩個要求呢?
而勞動部衛生署中區職安衛生中心稍早在6月9日做出初步評估,表示羅玉芬事件「非職災」,即未符合「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認定參考指引」所稱工作負荷過重的要件,如同台中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曾傳銘科長13日向《上報》所解釋的,有權責處理的中央機關,當時判定羅玉芬事件與「過勞」並無因果關係。
這個結果導致家屬十分氣憤,難道羅玉芬的死亡真相,要永遠石沉大海了嗎?
於是,羅家人於7月11日委託柯劭臻律師,向台中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7月15日,在柯劭臻律師陪同下,羅家人到達全聯台中旅順店,做出第一次公開協商,並由全聯副總裁鄭大智親自主持,但這次出面的全聯代表和前兩次私下前往關心羅家人的,又完全是不同面孔,「等於歸零重來,前面所提過的,全聯代表一概稱不知情。」羅二姊覺得很荒謬,一個大公司,竟然如此草率處理資深員工在工作現場喪命的事件。
柯劭臻律師表示,全聯代表,直到此時,都仍未提出30萬元以外的數字,也並未提供當初早就答應給家屬的出勤與監視器紀錄。而7月15日當天,全聯副總裁鄭大智甚至親口承諾柯劭臻律師,會在隔天(7月16日)將出勤和錄影紀錄送到她的辦公室,但卻食言。
這次公開協商,律師方握有全程錄音,可證明勞方並未說謊。
而8月2日的第二次協商,又是第四批新面孔兩手空空的到現場,會議開了30分鐘,全聯代表總共只講話1分鐘,不管談到什麼,都是如出一轍的應答,「我們回台北總公司請示」,從5月初拖到8月2日,全聯就是不肯提供羅玉芬的最後身影。
而且,資方8月2日首度提出100萬元要和解,羅家二老在此之前完全沒有說話表態,這次才委由律師重新計算金額,勞方主要訴求為「請求資方提供勞方5年出勤紀錄及監視紀錄,並給付例假工資(尚未計算)、延長工時工資111萬6726元、國定假日工資10萬5450元、應休未休特別休假工資16萬6500元、職業災害補償149萬8500元、慰問金300萬元及撫養費300萬元,共計新臺幣888萬7176元。」
但雙方就彼此的條件都無法退讓,於是協商宣告破局。
在8月2日勞工局提供給勞方的協調紀錄中,「資方主張」部分雖列出「全聯已提供出勤紀錄和錄影紀錄給職業安全署」,但柯律師透過勞工局轉知,中央主管機關職安署處只有出勤紀錄,並沒有收到錄影紀錄。
柯律師於8月9日通報台中市勞動局,勞動部中區職安中心10日再次會同勞工局實施勞檢發現,全聯僅提供出勤到班紀錄,對於加班或延長工時的細節,並未詳實記載。
然而,8月10日這個中央地方連手勞檢的敏感時機點,全聯不好好準備當初答應的兩項紀錄,卻又派出中部處長張麗娜前往與律師協調,柯劭臻很無奈的表示,「我一再逼問她錄影紀錄,張麗娜處長卻說已經超過14天,被覆蓋掉無法還原。」而張處長還承認,她那邊也只剩北屯二店同仁用手機偷翻拍的15分鐘畫面。
中區職安中心11日立刻重啟調查「是否過勞」,而在8月12日記者會前一天,全聯副總賴淑子、處長張麗娜與黃命黎,一再央求死者弟媳,要與賴家二老見面,3位女性當天下午甚至直闖羅玉芬家裡聲稱要面談,但是卻被家屬發現,隨行的黃處長口袋用手機進行錄音,所以就要求全聯離開住處。
且在8月13日記者會上,全聯副總竟大聲把媒體引開,希望不經過律師,私下與羅家人說話。事件發展至13日,不管是中央主管機關或者是地方政府,仍未判定出羅玉芬事件是否為「職災」。
13日《上報》報導〈全聯咬定非職災:律師5天前加價600萬害協議破局〉一出,羅二姊與律師相繼到臉書粉絲團中的新聞下方留言,批判全聯所說的非事實。
羅二姊在受訪時表示,全聯把去殯儀館與告別式「關心」當協商,私下碰釘兩次後,在家屬找律師求真相時,卻又試圖想抹黑柯律師,「她是在幫姐姐求公道,包括公司打假卡、積欠的超時工作工資,爭取一個員工應有的基本權利。」
羅二姊希望全聯可以解釋,為什麼監視器顯示羅玉芬在下午5點多就不舒服,卻直到6點多才將她送醫,「她到醫院時,瞳孔已經放大,我可以合理的懷疑,姊姊根本是在全聯北屯二店喪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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