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今(8日)裁定100萬元交保,但須戴電子腳鐐科技監控。(合成照片/讀者提供、翻攝畫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職場霸凌,遭查出涉嫌違法採購、圖利特定廠商,去年12月遭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禁見獲准。她本月2日被依圖利等罪起訴,今天移審新北地院後,裁定100萬元交保,但須戴電子腳鐐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至於她涉霸凌造成公務員輕生案,檢方認定其過失致死罪嫌不足,採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指出,謝宜容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時,圖利特定廠商習翌公司,不但提前讓其得知標案內容,還將去年所有對外宣傳與主視覺設計採購案都交給習翌承作,讓習翌公司前後獲取不法利益約42萬元。
另外,謝宜容明知北分署使用「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三節禮盒,卻在2023年至2024年春節、端午、中秋三節期間,侵占12盒共約2萬901元的三節禮盒。事後,謝宜容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為謝宜容涉嫌圖利特定廠商、侵占公帑,因此依洩密、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將她起訴。今天移審新北地院開接押庭,據了解,謝宜容開庭時全程哭著認罪,法官基於她全部認罪且已繳回犯罪所得,諭知她以10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腳鐐。謝宜容聽到判決結果,也哭著說謝謝庭上。(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