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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再延押2個月」 士林地院:案情待釐清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5年04月14日 16:30:00
士林地院今天表示,陳怡君犯罪嫌疑重大,從20日起再延押2個月。(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士林地院今天表示,陳怡君犯罪嫌疑重大,從20日起再延押2個月。(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逾300萬元,遭法院羈押禁見,如今2個月羈押期將滿,檢方聲請延押。對此,士林地院今天(14日)認定,陳怡君犯罪嫌疑重大,且涉及助理費流向不明、涉案人分工尚待釐清,裁定陳怡君自4月2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調查指出,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嫌利用其胞弟、弟媳等人的名義,虛報助理薪水、詐領公款,不法所得逾300萬元,已觸犯《貪汙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對此,士林地院2月20日裁定,陳怡君羈押禁見至4月20日。如今羈押期將至,士林地檢署認為,全案仍有諸多案情待釐清,且檢察官仍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了避免影響偵查進度,有繼續羈押必要,遂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

 

士林地院今天召開延押庭,稍早指出,陳怡君經法官訊問後,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滅證之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所規定的羈押原因,且有羈押必要,裁定陳怡君自4月20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陳怡君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士林地院表示,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串證、滅證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從4月13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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