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可望三讀通過《國體法》修正草案,開放全民加入封閉已久的單項協會,各單項協會財務問題也將被攤在陽光下檢視。(圖片取自體育改革聯會臉書)
體育改革,財務是重點!立法院臨時會可望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法,各單項運動協會財務問題將被攤在陽光下檢視。不過有關心體育改革的人士提醒,修法只是第一步,重點是體育署能否徹底檢討長期以來官方「集中資源」補助特定單項協會,但欠缺客觀審核標準及監管機制的問題。
立法院預算中心8月最新研究報告統計,101年度至105年度間,體育署透過單位預算、運動發展基金,給予43個奧亞運單項運動協會的補助款高達34億餘元。其中每年補助金額超過1千萬元的協會有15個,每年平均「吃掉」總補助款6成以上,有資源集中的現象,但卻沒有明確的「分配標準」。
據統計,近5年接受體育署補助,總金額排名前10名的協會為:棒球協會、網球協會、籃球協會、足球協會、田徑協會、跆拳道協會、自由車協會、排球協會、羽球協會、射箭協會。
若進一步檢視近5年中央、地方政府補助款,占各協會平均每年度總收入之比率,也可發現43個奧亞運單項運動協會中,有15個協會獲得的官方補助款,超過協會總收入5成,亦即有一半財源來自官方挹注。
值得關注的是,其中曲棍球協會官方挹注占比高達96.9%、桌球協會90.3%、擊劍協會89.5%、射擊協會88.1%、角力協會84%、手球協會81.9%、輕艇協會80.4%,有7個協會官方挹注占比超過8成,等於幾乎要靠官方支持才能維持營運。
對此立法院預算中心特別提醒,民間體育團體常態性接受政府補助,但財務制度卻未盡完善,體育署的監管機制也有所不足。
事實上,體育署曾於今年初委託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對43個單項協會辦理實地訪評,檢視其組織及會務運作、會計制度及財務狀況、業務推展績效。其中有14個協會「會計、財務缺失」列為待改善,主要缺失包括「未依規定建檔或保存會計資料、未編列或公告預算及決算書表等」。
《上報》交叉比對相關資料後發現,曲棍球協會近5年官方補助金額,占協會收入高達96.9%(協會平均每年總收入815萬元,政府補助約790萬元),是最依賴政府挹注的協會,但在會計上卻也是缺失最多的協會,上述缺失全都犯了,甚至還沒有專業會計人員處理相關業務。
為因應諸多弊病,此次《國體法》修正草案明定,各協會應於各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將其決算及財務報表由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報教育部備查並公告。而體育署為監督協會財務,可隨時派會計師協同體育專業公正人士檢查其財務報表、內部控制等事項,各協會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一位關注體育改革的人士直言,過去政府把單項運動協會認定為「人民團體」,僅受內政部所定《人民團體法》規範,但實際上各協會接受大量政府補助、人民捐款,應受更高程度的監督。《國體法》修正過後,「體育署就沒藉口再說,我們無法可管,只能『道德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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