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強的練習題》劇照(榖得電影提供)
「無罪!」、「無罪!」下雨的夜晚,一群人撐著傘手持蠟燭,在台北看守所前一遍又一遍地喊著口號,他們在等待一個叫做「徐自強」的「死刑犯」。《徐自強的練習題》正是以徐自強為主角的紀錄片,榮獲2017年台北電影節觀眾票選獎及社會公義獎,現在正於戲院上映中。
徐自強是誰?故事得從21年前說起。1995年,徐自強被控與表哥黃銘泉、表弟黃春棋及好友陳憶隆,犯下建商黃春樹撕票埋屍並勒贖7000萬元案;儘管徐自強矢口否認犯案,並擁有不在場證明,卻因為涉案人黃春棋、陳憶隆異口同聲咬定他是共犯而遭到羈押,歷經70多位法官審理、法院9次判死、2次無期徒刑、長達16年的牢獄之災。所幸在義務律師及民間團體的努力之下,終於在2016年無罪定讞,成為自由人。
1995年案發時,導演紀岳君還只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2012年,因緣際會接下徐自強案紀錄片的拍攝,一拍就是5年。司法議題對於一般大眾較陌生,紀岳君選擇將「自己」也放進影片中,分享自己拍攝紀錄片的緣起,以及對案件的困惑與質疑。甚至,他在片中就自承「覺得徐自強長得一臉混混樣,和嫌犯又是親戚,怎麼會無罪呢?」他第一人稱、貫穿全片的旁白,就像是我們日常的朋友一樣,不時自省,也經常丟出提問,既拉近了與觀眾的距離,也讓影片不致流於說教,留予觀眾思考的空間。
這樣一起充滿爭議的刑事案件,可以如何透過影像重建?除了使用大量剪報、電視新聞畫面之外,「動畫」可說是本片的一大亮點。黑白速寫畫風的動畫,主要根據黃春棋、陳憶隆的偵訊及庭訊內容所製作,生動地重現複雜的案件原委,也補強黃陳兩人無法受訪的缺憾;另一方面,攝影機則跟著徐自強重回相關地點,並透過他的自述,回應案件中的諸多爭議。
然而,本片的野心並不僅於交代案件,更在於誘發觀眾提問:為什麼沒有作無罪推定?為什麼僅根據嫌疑人的說詞,就可定徐自強罪?為什麼徐自強的不在場證明出現後,判決仍無法翻盤?導演訪問多位徐自強義務律師及法官,除了提供徐自強案專業性的分析視角之外,也帶出台灣司法的「科層結構」問題:當前幾個法官是你的長輩時,要推翻他們的判決並不是那麼容易——前高院法官江國華就表示,2003天他宣判蘇建和三人無罪的隔天,便遭受到高院同事的責備及報復。
片中收錄了幾次徐自強被帶進法庭又被帶出來的畫面,他落寞的神情牽動著觀眾,令人印象深刻。很難想像一個無罪之人被強加罪名、褫奪人身自由後的心境,「我不太會講話。剛剛講過的話我馬上就忘了。」他在片中對著鏡頭這麼說。即便獲得自由了,如何重回人群、社會,不僅對徐自強是一道艱難的練習,對他的家人來說,更是一段長期的適應。本片也記錄了徐自強與家人的互動,例如總是站在第一線的媽媽、兒子、前妻,看到案件對他們的家庭帶來多大的劇變,而又需要多大的勇敢與溫柔,才能不離不棄的堅持下去。
徐自強說:「有人說我很倒楣,但其實我很幸運,很多倒楣的人還在監所裡面。我還有機會走出來,真的很幸運。」影片並沒有在徐自強步出看守所就結束了,而是持續追蹤,跟著他生活。成為自由人的他,到司改會當志工,即使不擅長說話,也以自身經歷不斷發聲,希望不要再有更多的受害人。「徐自強」就像是一個代名詞,是一個活生生被剝奪自由的例子,提醒著社會大眾去關心這些議題。而片名《徐自強的練習題》所指的不僅僅是他個人的練習題,而是我們所有人的練習題,盼望透過不斷的關注,讓「徐自強們」不再出現。(文╱林嘉玟)
【關於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TIDF)】
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TIDF)成立於1998年,每兩年舉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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