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圖橫跨台灣多家媒體的香港壹傳媒集團,已正式出售《壹週刊》及旗下其他雜誌。對此,壹傳媒工會發出聲明表示,希望買方可以盡速與員工簽署「編輯室公約」,確保新聞報導不受干預。圖為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圖片取自alchetron.com)
香港壹傳媒集團於8月25日發出正式公告,已出售《壹週刊》及旗下其他雜誌給香港商人黃浩。對此,壹傳媒工會發出聲明表示,除了希望盡早公布新資待遇與過度時期的安排,最重要的是,希望買方可以盡速與員工簽署「編輯室公約」,明列編採人員的權力,確保新聞報導不受干預。
壹傳媒董事會在7月中就對媒體界投下震撼彈,宣布將以約5億元港幣(約19.2億新台幣)出售旗下雜誌部門,包含較為人知的《壹週刊》及《突然一周》、《Next+One》、《ME!》等雜誌。而壹傳媒在8月25日正式公告,除了已正式簽下合約,也收下買方的訂金,整體的交易將10月初完成。
然而,根據香港媒體報導,雖然買方在合約中答應將保持與業務有關的編輯獨立性,同時又承諾提供24個月內的員工穩定性,不過,在與新聞或政治相關的中立性上,在合約中完全沒提及。
此舉也引起工會的擔憂,壹傳媒工會5日發出強硬聲明,表示工會歡迎買方承諾願意維持現有編輯獨立性,但希望買方盡早與員工簽署「編輯室公約」,白紙黑字列明編採人員的權利,才可切實確保未來的《壹週刊》不會走樣。
另外,工會還指出,由於交易完成在即,希望公司和買方盡早向《壹週刊》員工公佈詳細的過渡安排,包括未來的待遇和工作環境等條件,讓員工及早決定去留。對於不獲續聘或不願過渡的員工,希望管理層在可行情況下安排內部調職,遣散不願過渡的同事,並增加公司對老員工的「酬謝金」金額,報答他們所付出的努力。(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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