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國道6死的阿羅哈客運車禍,肇事的吳姓駕駛聲稱客運是為了閃避前方突然出現且未開尾燈的轎車才會造成事故。但檢調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客運前方的轎車皆正常行駛且有開車燈,跟駕駛的說詞有出入。(橋頭地檢署提供)
日前在國道岡山路段6死11傷的阿囉哈客運車禍,肇事的吳姓駕駛及一名乘客皆聲稱客運是為了閃避前方突然出現且未開尾燈的轎車,才造成此次事故。但橋頭地檢署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客運前方的轎車皆正常行駛且有開車燈,跟駕駛的說詞有出入。
不過,肇事的吳姓駕駛13日應訊時再度強調,自己只是照實將看到的狀況告訴檢警,並沒有要規避責任,隨後也向受害家屬道歉。
國道一號岡山路段11日晚間發生6死11傷的重大意外,38歲的吳姓司機在經包紮治療後,在應訊時指出,因為客運前方突然出現一部沒開車燈的自小客車,因為來不及剎車,直接閃避,才撞上護欄。當時在車上的另一名甘姓乘客也指稱,當時也看到一輛未開燈的小客車出現在客運車前方。
不過,橋頭地檢署12日調閱客運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肇事客運前方的轎車儘管有減速,可是是屬於「正常行駛」,而且車後煞車燈也是正常開啟,沒有如客運車司機所說的煞車沒亮的情形,從影像裡暫看不出「急減速」或「逼車」現象。
「只是依畫面為準,我也沒辦法說什麼。」對於說詞遭到行車紀錄器打臉,吳姓駕駛13日應訊時再度強調,只是照實將看到的狀況告訴檢警,前方車真的沒開燈「我沒有要規避責任,即使前車沒開燈,我該負責的還是要負責。隨後,吳姓駕駛哽咽地向家屬道歉,「真的對受害家屬感到很抱歉,我沒有想到會搞出6條人命,車禍發生後,我第一個爬起來就是想找人......」
由於檢方調查客運的行車紀錄表發現,意外發生前一刻的車速是120公里,超過該路段110公里的速限,對此,吳姓駕駛受訪時,非常篤定表示,因為客運有設置超速警示器,只要超速就會響起,自己「不可能」超速。
阿羅哈客運發言人阮福生13日上午也發出聲明,表示阿羅哈公司一定會負起全責及協助檢警調查。
阮福生也強調,出事的遊覽車保養維修都依照規定,吳姓駕駛擔任大客車駕駛已有十多年,算是資深老手,平時表現正常,無任何違規紀錄,意外事故是吳當晚出班第一趟車,有充足的睡眠與休息時間,沒有酒駕及疲勞駕駛的問題。(畢翔/綜合報導)
【編輯推薦】
●iPhone 8銷售攻略:中國買家成關鍵
●十週年「iPhone X」驚艷推出 三款手機同步重點整理!
【延伸閱讀】
●阿羅哈客運翻車釀6死 藍委:賀陳旦應辭職下台
●大客車強制繫安全帶 交通部:10月底前公布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