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凈瑜14日傍晚正式行文給陸委會,委託海基會,向中國政府申請探視李明哲,並協請轉交李明哲被羈押期間所須的金錢與書籍。(合成畫面/葉信菉攝、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日前前往中國,陪同李明哲開庭。不料,李凈瑜返台登機前,台胞證遭到中國政府沒收,以致於李凈瑜無法再次前往中國探視李明哲。對此,李凈瑜14日傍晚正式行文給陸委會,委託海基會,向中國政府申請探視李明哲,並轉交李明哲被羈押期間所須的金錢與書籍。
李明哲11日在中國湖南省岳陽市的法庭上被公開審判,李净瑜當天全程陪同,並於12日返回台灣,不料在登機的過程中,一次性的台胞證(落地簽)遭到沒收,以致於李净瑜無法再次前往中國探視李明哲。
對此,李净瑜14日晚間正式行文給陸委會,表示只能將所有希望寄託在政府,並委託海基會,向中國政府申請探視李明哲,並強調「自古以來探監是囚犯家屬天生的權利,不可剝奪」。
另外,李净瑜還委託海基會,將李明哲在牢獄生活中,所須的六千元人民幣,以及多本哲學名著,能夠盡速交到李明哲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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