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表示對於預算案將秉持「有效運用,發揮實益」之原則,建構可恃國防武力。(攝影:葉信菉)
國防部18日表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行政院院會決議通過,核賦國防預算3,217億元,為有效達成國防施政目標,優先配置於法律義務必要的人事支出、主要武器裝備維持妥善及對美軍購案款等所需經費,並落實「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及國防科技研發等政策。
國防部並指出,106年度預算規模較105年度法定預算增加16億元,是增列基層部隊戰鬥裝具汰換及改善官兵生活設施等需求。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現階段國防預算無法達GDP(國內生產毛額)3%的目 標,但如果涉及重要武器採購,不會受預算限制,可編列特別預算。
林全上午主持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報的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將於8月底前送請立法院審議。林全隨後舉行記者會說明。
106年度國防經費編列新台幣3217億元,未達國防 預算占GDP3%,也未達國防部長馮世寬爭取的4000億元 。林全表示,國防預算和總預算案一樣微幅成長,不 可能大幅度跳升,一下子跳到4000億元會排擠其他預算 。以目前政府歲出與歲入規模,無法讓國防預算成長到 4000億元或以上。
他說,目前策略很簡單,國防預算是「有多少錢做 多少事」,在這原則下微幅增加國防預算,希望錢用在 該用的地方,維持國防一定防衛能力。
林全表示,希望國防產業成長,不要把國防當純消費性支出,這也有助未來國防預算成長。
他說,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涉及國家重要武器購買或國防配備需要武器,都不受現在預算限制。目前能採購的都在目前預算裡做到,還有很多希望採購的國防武器,如果在國外有能力、機會採購,不會受預算限制,可編列特別預算處理。
對此,國防部也表示,總預算案籌編期間,總統府及行政院對國防安全需求極為重視,經權衡國家整體財政與經濟發展等因素下,國防預算規模將採穩健持續增加額度;另行政院承諾未來若獲新增重大採購案,將檢討動支預備金或編列特別預算支應,展現自我防衛的決心。
國防部強調,基於建軍備戰及兵役制度轉型需要,會持續積極爭取調增預算,以強化整體戰力及改善人員招募、留營誘因,並秉「有效運用,發揮實益」原則,建構可恃國防武力,確保臺海和平穩定與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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