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布初步調查結果,林口長庚子宮鏡檢查核減率高達72%。(攝影:李昆翰)
林口長庚醫院婦產科遭爆濫用子宮鏡檢查致胎兒流產,引起廣大輿論。健保署19日公布此案初步調查結果,林口長庚近3年來,平均每年做了8800件子宮鏡檢,是他家醫院的3倍,有1名病患居然在3年內接受25次子宮鏡檢查,其中20次屬於非必要檢查。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這份結果將提供給林口長庚,希望該院立即檢討,並有所回應。
健保署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林口長庚近3年執行子宮鏡檢查,不論是婦產科門診病人平均就醫次數或鏡檢執行率,均高於醫學中心同儕值。
健保署委請婦產科專業醫師進行病歷抽審初審及複審後,在404件中,291件被認定核減 註更多"健保署為了讓醫療資源能合理使用,健保自開辦以來,即委由專科醫師審查醫院所申報的費用,針對重覆或不必要的醫療費用,會予以刪除,不給付費用。,核減率高達72%。
其中核刪理由包括非必要檢查或不符健保適應症、過於頻繁或重複檢查等,待調查完成後,健保署將進行追扣給付,也會請長庚醫院說明。
據健保署統計,全國平均執行2萬7800件子宮頸檢查,而林口長庚包括了8800件,幾乎全國每3件子宮頸檢查,就有1件來自長庚。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目前健保點值支付公式,子宮頸1次給付約2000點,超音波為450點,兩則相差3、4倍之多。
黃閔照表示子宮鏡雖然侵入性較低,但仍具有一定侵入性威脅;因此,在執行層面上,建議先以超音波、臨床診斷,如有疑慮,才會進一步安排有侵入性的子宮鏡檢查。
對於長庚浮濫執行子宮鏡,黃閔照表示,長庚應該建立正確的SOP準則,不能將子宮鏡當成婦科檢查的必要工具。
針對健保署調查,長庚醫院發言人黃璟隆表示,目前尚未得到健保署新聞稿,稍後醫院將統一回應。(馬麗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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