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訓處副處長爆出貪污醜聞,被裁定60萬元交保。(翻攝自華視)
前台北市體育處長、現任公務人員訓練處副處長孫清泉涉嫌收受賄賂,台北市政風處18日表示,孫男在2014年被檢舉爆料利用擔任體育處長的職權,協助業者獲得租金優惠,日前全案報請法務部廉政署偵辦。
北檢表示,孫清泉在2010年至2012年擔任台北市體育處長,與業者合謀提供公園廣場給業者舉辦營利活動,涉嫌以「一天3萬元或每次4至5萬元」代價,獲取不法利益。17日北檢指揮廉政署搜索孫男住處,並約談其到案說明,晚間移送複訊後,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裁定以60萬元交保。
據了解,台北市政風處於2014年3月接獲檢舉,指控孫男利用擔任體育處長之便,提供特定業者優先承租場地,且租金和保證金減半優惠,為了規避審核,還由體育處擔任指導單位。
檢廉發現,民間團體申請場地為大安森林公園,名目包括「身心障礙舞蹈表演」等「公益」活動,3年來總計舉辦逾10場,每次活動約2、3天,期間業者再將攤位轉租給其他廠商抽成,孫男再向業者收取每天2萬元或每場次4萬元至5萬元不等對價報酬,涉有「假公益、真營利」之嫌。
據《自由》報導,孫清泉涉入爭議案件已非首次,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工作人員招募時,參與的王姓男子向媒體爆料,指控孫清泉在LINE群組向面試官陳逸淞表示:「朋友小孩:張00請幫忙留意喔!」事後,該名張小姐順利任職,引發關說疑雲;對此,孫清泉強調是誤會,陳逸淞則說「沒辦法回答」。
北市府公訓處長曲兆祥表示,18日下午舉行考績會後,將通知政風處和當事人到場說明,以最快速度處理後續行政程序,除依據政風處提供資料外,也會參考過去案例,預計2、3天後會結果。北市府也請工務局落實市有公園申請使用公開透明,以供市民監督。(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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