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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法》破網不補 地方政府「古蹟想拆就拆」

上報快訊 2017年09月22日 16:20:00
《文資法》漏洞,造成百年糖業鐵路面臨拆除命運。(攝影:李昆翰)

《文資法》漏洞,造成百年糖業鐵路面臨拆除命運。(攝影:李昆翰)

《文資法》爭議再浮現!為興建外環道,南市府文化局宣布,西港百年糖業鐵路「不列冊古蹟追蹤」,直接認定為「非文化資產」,相關的古蹟將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南市府推動西港外環道拓寬計畫,目前已完成土地徵收計畫,在徵收路段中,西港百年糖業鐵路、百棵珍貴老樹將面臨遭拆的命運。為保護相關的文化資產,有民眾向南市府文化局提報申請為「文化景觀」,但在市府的二次會勘後,就直接宣布不列冊,甚至沒有經過文化局審議大會討論。

 

眼看著西港百年糖業鐵路就要被拆除,22日上午西港堀仔頭生態藝術村成員,赴立法院陳情。(攝影:李昆翰)

 

根據《文資法》規定,文化資產提報包含兩階段:第一階段由地方政府邀集文資審議會委員以及相關專家前往會勘;若判定「列冊追蹤」則進入到第二階段:審議大會,審議會中,全數的審議委員在行判定,該案是否會列為文資資產。

 

「很多案子在第一階段就會被打掉,」台北文資守護聯盟成員林奎妙22日接受《上報》採訪時指出,第一階段判定「列冊追蹤」與否,竟僅由「少數委員」認定,且地方政府也可在自行外聘相關專家,一同參與第一階段的會勘。她批評,這《文資法》漏洞根本就是放任市府在操控自己的左右手,沒有迴避。

 

林奎妙進一步指出,雖現行的相關規定,有明確規範文資審議的第二階段若地方政府有利益衝突,必須要迴避;「但第一階段的列冊追蹤竟是由地方政府主導,」她認為,若地方政府有意將文資資產「打掉」,在第一階段就會有所動作。並且,她也提到,第一階段的會勘,審議會的委員無須全數出席,可由「少數委員」決議。

 

台北文資守護聯盟成員林奎妙指出,文資第一階段判定「列冊追蹤」與否竟只由「少數委員」認定。(攝影:李昆翰)

 

因此,林奎妙認為未來《文資法》的修正案中,需要針對會勘委員詳細規定外,該文資申請案若與地方政府有利益拉扯,相關單位應「完全迴避」,不得再左右第一階段的「列冊追蹤」。

 

針對上述所提到的「法律漏洞」,根據《文資法》第14條指出:主管機關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後,「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但對於「法定程序」卻無明確規範;僅在施行細則的第15條內寫道:「一、現場勘查或訪查。二、作成是否列冊追蹤之決定。」

 

陳抗團體批評,這樣的大漏洞,恐怕造成地方政府身兼開發單位與文資審議單位時,可以遊走法律邊緣,輕鬆解決阻擋開發的文化資產。

 

根據《文資法》第14條指出:主管機關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後,「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但對於「法定程序」卻無明確規範。(圖片取自http://law.moj.gov.tw/)

 

對此,堀仔頭生態術村志工汪少凡表示,市府在身兼開發單位和文資審議單位時,往往可藉此不明確條文,順利解決掉阻擋開發的文化資產。

 

台南市文資審議委員林崇熙也於11日撰文表示,文資案在前面第一階段就被擋下,身為台南市文資委員,沒有審議到此案的情況下,這是對文資委員的職權侵害。

 

西港堀仔頭生態術村成員22日至立法院前抗議文資法漏洞,盼能在本會期優先檢討此法案。(攝影:李昆翰)

 

汪少凡補充,文化部長鄭麗君3日曾於全國文化會議上承諾檢視文化局是否符合《文資法》既有程序,加強行政指導,為護程序正義,也表示緊急狀況文化局可指定為暫定古蹟,但實際上在15日怪手進場拆除民宅時,圍牆傾倒於鐵軌上,文資處沒啟動暫定古蹟程序,並未如承諾對鐵道進行任何防護措施。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不滿《文資法》漏洞百出的陳抗團體認為,《文資法》應列入優先法案,「別讓糖鐵文化成祭品」。申請「文化景觀」失敗後,他們也不氣餒的再以「古蹟」再送件一次,文化局預定將於下周三再行會勘。(杜欣穎、蔡易軒/綜合報導)

 

面對南市府文化局做出的「非文資」決議,陳抗團體擔憂百棵珍貴老樹將被剷除。(攝影:李昆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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