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林惟崧)
《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一期預算案在8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除了召開史上最長的臨時會之外,院長蘇嘉全解讀一事不二議原則進行表決引發程序爭議,國民黨今(25)正式向司法院提出釋憲案。
國民黨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表示,民主的價值在於少數的聲音能被討論、被表決,但民進黨箝制這樣的機會,逕自曲解議事規則,也違反《憲法》第63條賦予立法委員提案、表決、審核國家重大預算的權利,因此透過釋憲請求大法官「凍結」一切前瞻預算。
國、親兩黨日前終於達成共識,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由立法院三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除了國民黨34席立委、親民黨3席以及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共38席,成功跨過釋憲門檻。國民黨團林為洲、曾銘宗、王惠美、蔣萬安等人在記者會結束後,隨即驅車前往司法院提案。
國民黨總召林德福指出,國民黨在3次臨時會中的強行表決中全盤盡墨,雖然知道執政黨處於多數,表決結果也已經很清楚,但立法院長蘇嘉全完全不尊重議事規則、忽視在野黨的聲音,他說,自己曾經建議蘇嘉全讓議事處的議事長上台解釋一事不二議,卻遭到拒絕。
蔣萬安則表示,蘇嘉全擅自將國民黨的主決議更改成建請案,根據《預算法》第五十二條,主決議對行政機關具有強制力,但建請案只有存在建議、請求性質,民進黨的操作等於剝奪憲法賦予立法委員的職權,因此強力建請黨團提出釋憲案。蔣萬案說,立法院不該只有一種聲音,淪為執政黨的橡皮圖章。
國民黨團的釋憲案指出,前瞻計畫預算案通過的重大違憲瑕疵,例如院會主席未經任何黨團協商討論或取得黨團同意,逕自決定本件前瞻計畫預算案之審查順序依通案、歲出第1款至14款、融資財源調度、主決議之順序進行審查,明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院長中立原則或院會主席違法宣告不再處理權宜、秩序問題及散會動議,亦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2條第2項及26條第2項規定。
參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文及現任司法院許宗力院長之見解,在野黨認為立法院院會主席蘇嘉全院長及執政黨立委在本次前瞻計畫預算審議過程未遵守議程程序並曲解、濫用一事不二議原則等行為,已達重大明顯瑕疵程度,並已逾越國會自律範疇,司法院大法官應介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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