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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台大核准租借田徑場公文曝光 打臉校方

上報快訊 2017年09月26日 19:32:00
台大校方發給幕婕塔公司的公文,內容提及同意出借田徑場辦理活動。(畫面合成/圖片取自FETN - 蠻番島嶼社臉書)

台大校方發給幕婕塔公司的公文,內容提及同意出借田徑場辦理活動。(畫面合成/圖片取自FETN - 蠻番島嶼社臉書)

中國選秀節目「中國新歌聲」借用台大場地舉辦活動引發爭議,更爆出校方一天同意申請的風波。

 

據媒體報導,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25日表示,校方迄今都未出具「場地出借同意書」公文,不了解廠商為什麼能搭建舞台。但根據《上報》獨家取得資料,顯示台大校方發給主辦單位的公文,內容就提及同意出借田徑場辦理活動,公文也有林達德、代理校長張慶瑞簽名。

 

《新頭殼》報導,『9月4日幕婕塔希望台大能出具公文,協助向台北市建管處申請場地搭建工程的公文,但是學校迄今都未出具同意場地出具公文。「那廠商為什麼可以進場搭活動場地?」林達德也很好奇,他們為什麼可以搭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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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根據台大校方發送給幕婕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公文(校共教字第1060075838號),內容開宗明義寫著:「本校同意借用106年9月19日至106年9月25日止,於田徑場辦理活動」。雖然公文中的發文日期空白,但可見與《新頭殼》報導中林達德所說:「校方迄今都未出具場地出借同意書公文」有明顯落差。

 

台大校方發給活動單位幕婕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公文(校共教字第1060075838號),上面寫著:「本校同意借用106年9月19日至106年9月25日止,於田徑場辦理活動」。

 

公文的第二頁,可看出受文者是幕婕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且有多位台大校方人員簽名。

 

在該份公文中,除了提及同意出借田徑場外,也要求幕婕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須負責一切交通、安全、秩序等問題,「若發生意外事故,借用單位應負全責」;此外也特別叮嚀,應遵守本校噪音相關規定,如有附近居民認為生活作息遭到影響,也要無條件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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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第二頁可看出台大主秘林達德及代理校長張慶瑞皆在9月19日簽字。

 

公文中也可看出體育室主任康正男、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郭鴻基在15日簽字,主秘林達德及代理校長張慶瑞則在19日簽字。27日台大主秘林達德解釋,這份公文最後沒有發出去,還留在康主任手上,應視為內部公文。(王良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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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台大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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