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副署長洪培根(左)2015年曾至澎湖拜會澎湖縣長陳光復(右)。(翻攝自澎湖縣政府網站)
行政院和法務部原規畫具檢察官身分的廉政署副署長洪培根,出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副主委。但19日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這項人事案時,包括檢察總長顏大和在內的多位委員,反對洪帶著檢察官身分,擔任副主委一職,「否則會把檢察官拖進政治鬥爭的漩渦」。
檢察官轉任政務官並非無前例可循,但都是先辭去檢察官職務,例如海巡署前政務副署長游乾賜、海巡署前署長王崇儀。據指出,游乾賜後來一度想回任檢察官,但被打回票。
至於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清祥擔任調查局長、以及洪培根擔任廉政署副署長,都是法務部內單位借調,兩人都還是檢察官身分,與部外單位不同。
根據法官法規定,檢察官須超出黨派以外,公正超然。洪培根獲行政院和法務部借重,規畫出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副主委,則屬部外單位,又帶濃厚政治色彩,與前例有別。
「洪在接任或檢察官職務,就要二選一,不能腳踏兩條船」,一位檢審會前任委員表示,況且該委員會具高度政治性色彩,「檢察官被汙染了,辦案就不再公正,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比其他更具政治性和針對性,會把檢察官拖進政治鬥爭的漩渦。」
檢審會審議洪培根人事案,由於洪想在占檢察官的缺的條件下擔任副主委,以保司法官年資不中斷,但無前例可循。據了解,包括檢察總長顏大和在內的多位委員,表示反對,經過討論後,檢審會決議洪可以接受副主委職務,但必須先辭去檢察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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