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龍(右一)等4名統促黨成員,毀損逸仙國小前石像,將依毀損罪羈押。(翻攝自Min-Tai Lamar臉書)
前台北市議員、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李承龍等4人,於5月28日毀損北投逸仙國小門口前的兩尊石犬,士林地院5日依毀損罪各判處李承龍、邱晉芛5個月徒刑,王啟鑌、呂承遠各4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可再上訴。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5月28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指前議員、統促黨成員李承龍及另一名統促黨共犯邱晉芛毀損北投逸仙國小前兩尊石犬。而兩人也曾涉嫌毀損烏山頭水庫的八田與一銅像一案,如今又犯案,實為毫無悔改之意。
李承龍及邱晉芛遭查獲後,一度遭士林地院裁定羈押。
而另外兩名統促黨成員王啟鑌和呂承遠相隔幾天,再去學校毀損石犬,王啟鑌負責破壞而呂承遠則負責把風。事後王啟鑌認罪,但呂承遠卻辯稱毫不知情。
對此,李承龍主張,石犬屬日本政府所有,逸仙國小無權提告。
法官認為,兩尊石犬自1981年起即置於逸仙國小校內,逸仙國小於2014年間曾付費委託古物修復專家修復石犬,足以證明逸仙國小對兩尊石犬有確實管理,校長有權提告。
法官也說,李承龍、邱晉芛案發前才因破壞八田與一銅像遭警查獲,竟未記取教訓,甚至用網路直播毀損石犬的過程,顯然價值觀有嚴重偏差。(林諱君/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