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部分人都明白港獨不可能成功。奇怪的是,港獨就在這幾年越演越烈。(湯森路透)
最近世界多起事件令人深思應如何對待令人「厭惡」的言論。
首先是美國「推倒雕像事件」。近幾年,美國右翼「白人民族主義」、「白人至上組織」或「另類右派」興起,左右翼爭鬥白熱化。去年總統選舉中,川普大力鼓吹右翼思潮,並乘著這股東風,加上各種偶然因素(俄羅斯、假新聞、重啓電郵門案等)爆冷奪得總統寶座。川普當選後,面對愈發塵囂日上帶有種族歧視色彩的另類右派思想 ,當然應該予以痛斥。可是,很多左派對此採取了最愚蠢的方法:噤聲。
早在總統選舉時,激進左派(特別是桑德斯的支持者)就到川普集會上搗亂。川普在芝加哥的集會因此取消。選後,這類破壞演講事件有增無減,最近就有多宗:「白人至上」鼓吹者斯賓沙(Richard Spencer)在佛羅里達大學的演講因「安全理由」取消。另類右派紅人雅諾波魯斯(Milo Yiannopoulos)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演講被激進左翼分子阻止。就連保守派在舊金山呼籲「不要仇恨」的集會也被左翼分子衝入搗亂。
另一方面,因2015年查爾斯頓教堂槍擊案兇手盧福的主頁展示了邦聯戰旗,邦聯標志物被認爲宣揚「白人至上」,以Antifa爲首的激進左派掀起反邦聯標志物運動,推動移除所有邦聯標志物,要求把以邦聯人物命名的建築通通改名,甚至採取潑紅油、推倒雕像等極端方式破壞之。這些舉動引發右翼份子反擊,兩派衝突愈演愈烈。
有中國媒體與自媒体戲稱這是美國式文革。這固然是「政治抽水」,但也部分正確地指出了單維、單向、狹窄思維的禍害。最重要的是,極左派本來希望通過打壓右翼的言論阻止右翼聲音的散播,但事與願違,右翼反撲的勢力反而進一步壯大。另類右派精神領袖班農高興地說,如果這4年左翼都這樣做的話,那麽右翼就不用擔心4年後的總統選舉了。
再有,美國總統川普與職業體育聯盟「互懟」成爲紛擾政壇與公共討論的焦點。9月22日,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的舊金山49人隊的隊員卡佩尼克(Colin Kaepernick)在升國旗時單腿下跪以抗議種族主義。川普立即發推特攻擊他「不尊重國家、國旗與國歌」,引起NFL隊員與國家籃球協會(NBA)不滿。
NFL聯盟主席古德爾(Roger Goodell)於官方聲明痛批川普「分裂」社會,大批隊員甚至一些球隊老闆也效仿單膝下跪。 川普升級行動,接連幾天共計發了十幾個推特,號召球迷發出噓聲、抵制球賽、施加壓力要求聯盟制定禁止單膝下跪的規則、解僱單膝下跪球員。
其實,在美國燒國旗與對國歌不敬的行為由來已久。美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最高法院的歷次裁決都認定這些行為都屬受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如左派所言,他們不是不愛國,但只有當這個國家值得愛時才會去愛,而能否擁有言論自由就是這個國家是否值得愛的一個關鍵因素。
可見,這些行爲雖具爭議,但遠談不上違反普遍的社會認知與價值觀。法律固然無法制裁,做出社會層面的「自發」懲罰也沒有正確性。這與前一陣發生的有佛州教授在德州哈維颶風後,說颶風是德州人選川普的「報應」的「涼薄」語言性質完全不同。
川普作爲總統,本來最合適的態度就是不加理會。其實,卡佩尼克在2016年也用同樣方式表達不滿,並沒有引起多大的風波。這次川普打起「愛國」招牌,目的顯然並非爲了阻止球員單腿下跪,而是刻意要挑起紛爭,激起社會矛盾,鞏固其陣營。但此事件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越打壓言論自由,就越會引起反彈,遭打壓的言論就越流行。
近期國際最惹人矚目的,莫過於加泰隆尼亞人公投獨立事件。加泰公投既不符合本國憲法,也沒有國際法依據,莫說西班牙其他地方大都反對,歐盟國家也都不支持。歷次民調顯示,即便在當地加泰人中對獨立的支持率也不過半。加泰人獨立的具體理據都經不起推敲,比如加泰人認爲自己被西班牙「剝削」,交給中央的錢多於中央用在自己身上的錢;獨立後,能把稅收用在本地,本地人生活會更好。
這是典型的一廂情願,根本沒有算清楚帳。中央政府只要表現出足夠的溝通誠意,讓加泰人感覺受尊重,化解非理性因素,就很大可能避免「加獨」。但以拉霍伊爲首的中央只顧一味強調「遵守憲法」,「不容談判」,對事件惡化應負很大責任。到獨立公投時,其實只要淡化處理,強調西班牙不會承認公投,呼籲民衆抵制,也未嘗不可以阻止局勢惡化。
但西班牙派出警察阻止投票,打壓民衆的表達自由,在社交媒體極大發達時代的「衆目睽睽」之下,把手無寸鐵的民衆打得頭破血流,頓時激起同情與民憤。這不但沒能阻止投票,支持率還達到史無前例的九成之多,加泰人要求獨立的呼聲空前強大,憲政危機激化。若西班牙中央繼續此強硬的態度,導致出現大規模流血甚至死亡事件,到時獨派就「無理變有理」了。
上述三個事件都有一個共通點:
在一個公民已經普遍把言論自由視爲靈魂一部分的民主社會,很多人本來並不支持某种言論,但確實會因爲支持言論自由而同情被打壓者;於是,越是要打壓某個言論,即便它令人「厭惡」,就越會引起反彈,反而助長其擴散。
那麼就不禁要問,對一種我們「厭惡」的言論,應該怎麼辦?我認爲,首先要對自己恪守的價值觀有充分信心。以對「白人至上」為例,如果進步主義者認定「人人平等,消滅歧視」是正確的,代表進步的,就沒有理由畏懼鼓吹歧視的「反潮流」思想,沒有理由倚靠「滅聲」的方法阻止它們。
同時,進步主義者也要對人民予以充分信任。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黑人大都還都處於被歧視狀態,人人平等的理念還沒有被廣泛認同,進步理念尚且能戰勝強大的保守勢力;現在進步理念已經根植在美國大部分人民的內心深處,進步力量與當年已經不可同日而語,進步主義者又何須憂心忡忡,自亂陣腳?只有與那些令人「厭惡的言論」進行面對面的交鋒,在這過程中改進自己的理論,修正己方的不足,進步主義才能不斷進步和壯大。
從這些事件中得到的教訓對最近香港發生的「港獨標語」事件也很有啓發意義。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在其管理的「民主牆」上貼滿「拒絕沉淪,唯有獨立」的標語,在廣場掛上「香港獨立」的橫幅。香港建制派施加強大的壓力,要求學生會撤下標語與橫幅,就連十大高等學校校長(在壓力之下)也聯袂聲明:「我們珍惜言論自由,但我們譴責最近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有自由就有責任。所有下列的大學,特此聲明,不支持港獨,並認為這是違反基本法。 」要求撤下橫幅。
雖然,中大學生會與其他院校學生會即反駁:「大學校園應為思想意見交流之所,民主牆也是容許學生暢所欲言的公開平台」。最後,學生會雖然以「橫額無團體申請,未經正常程序審批,長時間占用有礙其他同學使用」的理由撤下橫幅,但這顯然無法令他們心服口服。
「港獨」違反基本法。但討論港獨,宣傳港獨,並不等於港獨本身。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需自行立法禁止港獨行爲,表明「港獨行爲」違反基本法,但「行爲」不等於「言論」。雖然,何為行爲,何為言論,沒有明確與普遍公認的界限。但貼標語一般被視爲言論,而不是行爲。在基本法第23條未立法之前,更加欠缺法律上的理由禁止「貼標語」,即便這是「宣揚港獨」的標語。
港獨是最近5、6年才出現的新事物。在港英時代,除了個別的意見,尚且沒有成氣候的港獨呼聲。香港回歸後,也長期沒人主張港獨。即使今天,香港大部分人仍都不贊成港獨。事實上,絕大部分人也明白,港獨不可能成功。奇怪的是,港獨就在這幾年越演越烈。
這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在港獨思潮泛起的時候,香港政府採用各種方法進行打壓,而不是依靠辯論與説服,確實是一個很大的因素。很多親民主派的港人,並不支持港獨,但反感這種壓制言論的做法,擔心被長期視爲核心價值的言論自由最終消失,於是經常站在「同情港獨者」的一方(而不是「港獨」的一方)。
其實,不少親民主派的人士也都寫過反對港獨的文章,但都被淹沒在一片「不許談港獨」的聲音中。換言之,香港政府、建制派及其外圍組織,通過壓制言論,造就越來越多的「敵人」,反而助長了「港獨」言論的氾濫。如果排除「陰謀論」的考慮(即借著「港獨」議題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現在的「反港獨」措施是相當失敗的。
其實,港獨言論並不可怕,各種港獨理論都有致命的弱點,香港沒有必要對「反港獨」理論失去自信。香港是一個高度文明的社會,也沒有理由懷疑人民素質。只有通過辯論與説服,才能更好地抑制港獨的言論。噤聲絕對不是好方法。
※作者為旅美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