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施政報告的「高民望」,是對香港追求民主歷程的一次小試煉。(湯森路透)
黃之鋒等三子在8月因「重『奪』公民廣場」而被審即時入獄,除了使香港繼雨傘運動後再次備受國際社會關注,也讓人察覺到香港正式踏進林鄭月娥(下作「林鄭」)為特首的時期。就在境內外都有聲音為香港政局表示擔憂之際,林鄭公布了任內首份施政報告,反應卻意外在民調得到好評。為何會如此?
2014年9至12月的雨傘運動,在香港公路出現了人山人海的畫面,引來大批傳媒跟進。一時之間,香港社會追求民主的行動得到國際社會不少的支持。不難想像,時任特首梁振英的民望一落千丈,甚至在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民調評分創下主權移交以來的新低。即使最終並未能爭取到「真‧普選」,但雨傘結束不久後,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推算有約120萬人參與過運動,這個數目大概是香港人口的七分一,理應對培育整個社會之公民意識有非常積極的作用。
然而,就在今年年首那個受制於「人大八三一框架」的特首選舉中,出現了一個「有趣」的情景。建制派的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誠然官腔滿口,如表明「佔領行動破壞法治及影響經濟」、「人大八三一框架沒可能迴避」,甚至在紛至沓來的愛丁堡廣場集會豪言希望為雨傘舊地龍和道和干諾道「賦予新意義」,其理念明顯與雨傘時的訴求迥然不同,卻竟然得到頗多的民眾支持,甚至迫使當時的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投票時"All in"(把選票全數給予)曾俊華。做成部分羣眾支持曾俊華的成因不一而足,惟一肯定的是:三年前雨傘清晰的民主目標,已變得含糊不清。「寧要和諧,不要撕裂;先講民生,民主則次」的「務實」精神,在後雨傘時期就此慢慢浮現。
從政治層面來看,林鄭的上任並無改變香港的大環境。七月林鄭履薪之後,除了上文提及的三子,還有東北十三子(民間合稱「13+3」),兩者都因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執意上訴而下監,繼而引發雨傘後最大的示威。未久,香港又發生反戴耀廷教授集會和壓制大學言論自由等的風波。就在這種打壓潮之下,林鄭公布了施政報告。事實上,這份施政報告並沒有改變社會結構的舉動,所謂重民生的政策根本是小恩小惠,最為注目就是免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此計劃提供每人每月最多約1,200新台幣的交通津貼(值得一提的是,水貨客也同時「受惠」),至於燃眉之急的基層市民住屋及學生自殺等問題,以及政制改革,則毫無建樹可言。然而,這份報告在港大做的即時民調竟得到主權移交後的第二高評價,正好印證了「支持曾俊華」的「務實」精神已進一步影響了民眾的意識形態。
後雨傘時期為何會走到這個地步?為何臺灣的太陽花運動能成為壓垮國民黨的最後一根稻草,但香港卻出現倒行的窘局?歷史也許給予我們一個參考的方向。二戰之後,香港的主權由日本移交回英國,港督葛量洪(Alexander Grantham)成功令倫敦撤回立法局(立法會前身)普選的計劃。之後的香港,發生過三次大型羣眾運動。第一次是六七暴動。經過親共份子一輪破壞後,港英政府為免刺激中共,再次迴避了香港的民主化,但另一方面卻促進地方行政、勞工保障、文娛、教育、醫療等一系列的民生改革。結果,有民生,無民主,非但沒有招來當時社會顯著反對,更為市民津津樂道,稱之為「魚翅撈飯」的年代。第二、三次分別是1989年六四後的全球華人遊行,以及2003年的七一大遊行。
前者引發了一陣移民潮,社會對中共的保留可想而知。主權移交後,新的立法會並沒有走向民主,更有倒退的情況,不過當港人看見生活與港英年代並無大變,對中國的認同不但沒有下降,甚至在七一大遊行後港大進行的「身分類別認同──『中國人』」民調顯示,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港人有32.5%,較主權移交後首次民調的18.6%提升不少。隨著非典型肺炎(SARS)疫症結束後中國政府開放港澳個人遊,令香港的經濟有所回暖,加上2008年北京奧運的熱潮,相關數據更在三成左右徘徊了好一段時間。與此同時,有關對中國政府之信任度的民調也出現類似的情況,從主權移交前的低水平,一直到2008年都大致呈現上升的趨勢。
這些現象,其實反映了主流香港社會對政府滿意或否,由始至終很大程度是以經濟為評價標準。同時,相信民生和民主是一體兩面的想法並非相當普遍。六七暴動後,雖然民主化寸步難行,但市民有「魚翅撈飯」就心滿意足。六四令人在「九七大限」前夕認為一國兩制的「兩制」至關重要,且主權移交後的經濟又曾有低潮,但「馬照跑、舞照跳」(鄧小平語)尚算運作正常,後來更獲得不少《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即時好處,市民對不斷阻攔香港民主化的中國之信心竟然又有所回升。當然,這不表示香港沒有堅持追求民主的聲音,但一旦政權稍為給予經濟上的好處,主流社會對民主的訴求就會降溫。
可見,雨傘運動面對的挑戰不單是政權的打壓,更是社會核心價值內的張力。其實,甚麼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同人自然各有詮釋。不過,一般來說,支持香港民主化的民眾應該會說其中包括了法治、人權、誠信、廉潔、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等等。但是,這些真的是香港社會一貫推崇的價值嗎?誠然,愈來愈多人開始發現港英遺下的制度有很多問題。譬如爭議極大的特首校監必然制,其實不過是港督出任校監之延續。而所謂人權、集會自由等,如果說是港英時化的核心價值,也值得商榷。
例如保障人權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要到1991年才通過。而在六七暴動後頒布的《公安條例》,直到1995年,部份條文才因為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牴觸而被廢除。另一方面,若近期支持民主者「沒有民主,那有法治」的說法成立,那麼港英實在沒有多少法治的基礎,因為市民只在最後一屆立法局享有過真正的民主。所以,不少非建制派的政黨或人士常說要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但涉及的內容卻又不見得受到昔日香港體制的保護。
是以,部分追求民主化的港人需要放棄這種「當時明月在,曾照彩雲歸」的心情。此外,我們更要承認,昔日香港的核心價值也有很多負面的地方,如中大教授黎明提及的「走精面」、「世界仔」、「搵食最緊要,唔好阻住地球轉」,坦然反思,絕非毫無道理。這樣看來,香港的核心價值,需要的不單是一昧的捍衛,更重要的是重建,以改革百多年來源用的體制為經,以真正保障港人的基本人權為緯。
當然,上述的說法非常理想,政治現實卻是殘忍的。支持民主者在後雨傘時期有一個普遍的迷思:我們所做的,真的有用嗎?要回應這點,筆者想起中大另一位教授周保松在其著作《在乎》(牛津:2017)收錄的諸多文章中,其中一文題言簡意賅:〈行於所當行〉——做應該做的事,而不是只做有果效的事。後者的脈絡,乃是夙昔香港核心價值講求的「務實」、「識時務者為俊傑」,而嘗試將之扭轉為前者,正是雨傘運動的精髓。
要轉變城市主流的想法,絕不可能一蹴而就。民主運動能否成功使主流的功利主義產生一道難以逆轉的裂縫,需要的是一種不甘活在計算之下的態度。沒有這種想法,民眾運動只會再次敗於公關一流的政客或政府推出的所謂「民生」政策。林鄭施政報告的「高民望」,可謂對香港追求民主歷程的一次小試煉。
※作者現居香港,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