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乘客生命安全,交通部規劃打算從11月1日起,4歲以上的乘客搭乘遊覽車必全程繫上安全帶。(攝影:李隆揆)
遊覽車與國道客運重大事故頻傳,為保障乘客生命安全,交通部規劃打算從11月1日起,4歲以上的乘客搭乘遊覽車必全程繫上安全帶;此外,搭乘國道和公路客運,年滿4歲以上乘客,在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時也須繫上安全帶。倘若立院順利三讀通過,業者未告知和提醒乘客,將可罰9千到9萬元。不配合者最快明年元旦起開罰,最高可罰新台幣6000元。
據《蘋果》報導,交通部近日加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法作業,針對遊覽車業者與客運業者,須以影音或標識告知乘客繫妥安全帶與逃生資訊。交通部目前初步規劃將由公路總局評估新制上路後,加強檢視業者落實情況。
至於罰則部分,交通部指出,11月起僅針對業者是否落實告知乘客,目前已有立委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倘若能立院順利三讀通過,最快明年元旦起,針對乘客在一般公路時,乘客若未繫安全帶者將可罰新台幣1500元,此外,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時,恐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