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翻修,沒收新制上路,讓特偵組有追回拉法葉艦案不法佣金的機會,其實有個不為人知的幕後英雄。(翻攝自維基百科)
沉寂許久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因刑法沒收新制上路,特偵組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軍火商汪傳浦涉嫌收受被瑞士等國凍結的不法佣金所得和孳息共9.6億餘美元,再受矚目,會有今天刑法改革的臨門一腳,15年前參與當時軍購弊案特調小組的檢察官蔡秋明,公認居功厥偉。
現任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檢察官蔡秋明,對特偵組追回拉法葉艦案不法佣金,露出曙光,不改低調嚴謹個性,表示自己身分不適合評論和臆測,但他認為瑞士是法制國家,饒有刑事司法互助實務經驗,相關判例豐富,因此,他基本上對聲請沒收的結果「審慎樂觀」。
他表示,離開拉案很久了,對沒收新法了解也還不夠深入,所以不方便評論。他說,實務見解是一回事,國外法律規定又是一回事,要務實看待,過早臆測追得回來或追不回來,「對進行中的案件可能會有傷害」。
蔡秋明台大法律系畢業,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法訓所第26期,歷任桃園、高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板橋(現在新北)、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精通英、法、日語。2000年軍購弊案特別調查小組成立;2001年8月,當時擔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蔡秋明,剛好有機會到法國交換司法官實習,遇到偵辦弊案的特調小組檢察官洪威華,剛好他通法語,洪問他願不願意幫忙,他口頭同意;返台後檢察總長盧仁發問他是否願意加入特調小組,他就加入了。
因緣際會,2001年開始歐洲受到國際壓力,一般認為美國911恐怖攻擊之所以成功,很多資金利用某些祕密銀行、私人銀行對客戶資料保護到家的漏洞,資助恐怖組織,是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漏洞一直存在,反恐將徒勞無功。在反恐意識國際壓力之下,這些私人銀行、祕密銀行不再無條件保護帳戶資料。
就在特調小組成立之初,法國、瑞士當時就有媒體報導,銀行發現可疑資金流動,帳戶所有人是台灣人汪傳浦,瑞士銀行,因此依規定通報該國金融情報單位(FIU),並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就在特調小組掌握空軍退伍的軍火商汪傳浦追查之際,瑞士方面請求我方司法互助的請求書也來了,事證是汪、汪的家人和公司名下有一大堆錢。但當特調小組開始追查本件弊案時,汪已跑畏罪潛逃國外了。根據法、瑞兩國媒體報導,以及瑞士提供我方司法互助資料,拉法葉艦案不法佣金約有5.2億美元,均已被瑞士司法機關凍結。
對特調小組而言,接到這個訊息,無疑是個大好消息,雙方司法互助於焉展開。蔡秋明檢察官在雙方互信建立上,從無到有,扮演重要穿針引線角色,在平等互惠互助原則下,互信慢慢建立起來,不卑不亢,不失立場,同時在當地法律專家協助下,後來溝通很順利。
特調小組從雙方法律制度的互相了解開始,提出我方請求、適時補充對方所要求的資訊、文件及其他證據資料,雙方合作融洽。弊案調查的重點,就是把犯罪所得追回來,並設法使收取回扣的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
當時瑞士日內瓦邦檢察署檢察總長Berard Bertossa非常支持本件與台灣的司法互助,檢察署立案之後,移由認真、正直、有經驗的預審法官Paul Perraudin承辦。本件司法互助過程中,對方與蔡秋明檢察官保持密切連繫。
瑞士官方提供的資料,不但對弊案的偵辦很有幫助,對後來的海軍對法國商湯姆生公司違約請求仲裁案的最終結果也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因軍購案法方違反排佣條款,海軍依契約規定,提出損害賠償的仲裁請求,最終中華民國勝訴,獲得法國賠償新台幣270億元左右。
不過,由於汪傳浦和妻小均被通緝,法院無從進行審判,被凍結的不法佣金,遲遲無法向瑞士請求返還。直到前年最高法院認定汪傳浦和海軍前武獲室上校郭力恆,涉在拉案共同收受3.4億美元,判刑定讞,特偵組也已將判決書送交瑞士法院,請求返還。隨著沒收新法上路,連同不法佣金本金4.8億餘美元和孳息4.8億餘美元,都要一併追回來。
2011年4月,完成階段性任務的蔡秋明檢察官,離開特偵組,歸建高檢署檢察官,現任高檢智財分署檢察官的他,今天看見拉法葉艦案巨額佣金不法所得的沒收追討有了突破性的進展,也感到很欣慰,堪稱檢察官生涯中打了最美好的一仗。
曾與蔡秋明在台北地檢署共事的陳重言律師,也讚揚蔡秋明精通多國語言,辦案認真,是「國寶級人物」,參與特調小組的辦案精神令人敬佩,要不是他,巨額不法佣金可能追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