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控所屬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DFS裁罰,台高檢22日下午召集金管會、法務部調查局、高檢、北檢會商。(攝影:盧禮賓)
兆豐金控所屬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疑因違反美國「反洗錢法」,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裁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兆豐金是否涉及不法,22日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召集金管檢調相關單位會商,刑事部分指示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相關偵查作為由北檢處理。
兆豐銀行疑未遵循美國防制洗錢法令,與巴拿馬分行有多筆可疑交易未申報,遭美國紐約州DFS重罰。兆豐金可能涉犯包括《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經媒體大幅報導,也引起國內金管、檢調單位高度重視,行政院長林全並指示組成專責小組釐清疑點。
台高檢22日下午召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銀行局、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高檢、北檢檢察官開會,由台高檢檢察長王添盛主持,會商偵辦分工。針對兆豐金是否涉及不法,刑事部分由北檢分案調查。
台高檢表示,兆豐金是否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都由北檢一併調查,台高檢督導統合協調偵查作為,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