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曾稱前總統馬英九向組頭募款,高院24日判梁文傑和民進黨應連帶賠償馬英九120萬元。(資料照片)
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曾在2011年底總統大選期間,指前總統馬英九向組頭陳盈助募款3億元,馬英九隨後提告求償200萬元,一審判決30萬元,高院24日更一審判決梁文傑和民進黨應連帶賠償120萬元,全案確定。
2011年底,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曾在電視節目指認馬英九密會賭盤大亨陳盈助,並募款3億元,當時馬英九認為言論不實求償200萬並要求登報道歉。
整個訴訟過程長達5年,2015年台北地院認定梁文傑未盡查證義務,判民進黨及梁連帶賠馬30萬元,但無須登報道歉。
之後雙方上訴,高院認為梁文傑的言論未經合理查證,也沒證據、理由足以確信為真實,造成馬英九的社會評價受到貶損,名譽權受侵害,加重判民進黨及梁須賠馬180萬元,仍可上訴。
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判不必登報道歉確定,另將馬求償部分發回高院更一審。高院更一審24日改判民進黨、梁文傑須連帶賠馬120萬確定,不必登報道歉。
對於24日開庭判決,馬英九和民進黨、梁文傑兩造均未出庭聆判。
據《聯合報》報導,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對此判決表示,官司纏訟很久,已經5年,這幾年他已經沒注意這件事,沒想到馬總統還是鍥而不捨,但他仍相信當初所言是有所本,「但判決結束,就結束了。」(馬麗昕/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