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於25日開庭審理浩鼎案。由於現任副總統陳建仁為時任中研院副院長,並簽署浩鼎案技轉合約,因此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的律師,要求法院將副總統列為證人出庭。(攝影:李昆翰)
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涉貪汙案,士林地院於25日開庭審理,準備程序終結。翁當庭強調自己「一直被誤解」, 其律師則請求傳喚時任副院長、現任副總統陳建仁到庭說明。對此法官當庭回應,將留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是否傳副總統出庭說明作證。
檢方起訴指出,張念慈為取得翁啟惠的醣分子酵素合成法技術,2011年企圖以1500張浩鼎技術股行賄,最後僅達成期約賄賂,2012年12月再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以女兒帳戶為人頭收受,並同意張派員進入中研院學習,攜出研究成果;對此翁強調自己是以創作者身分提供建議,與院長身分無關,張念慈也否認行賄,指股票是翁用自有資金認購。
法官25日整理雙方爭執事項,主要分成兩大項,第一,翁啟惠同時身為創作人及院長,參與技轉過程中,中研院於簽訂技轉備忘錄前後交付醣分子,以及未揭露自己持有的1460張、女兒翁郁秀持有的3000張浩鼎股票,是否違背其法定職務。
第二則是對價關係的認定,張念慈一開始打算贈與的1500張技術股,以及之後協助認購的3000張股票;主觀上是否有行賄犯意,並傳達給翁啟惠;希望翁在職務範圍內履行特定行為,而翁有無明示或默許?另外,翁到底是不是用自有資金認購3000張股票。
爭點整理完成並確認不爭執事項後,法官諭知全案下次開庭進入實質審理,首先將於12月13日傳喚當時承辦技轉的中研院公共事務組人員陳淑珍。
此外,現任副總統陳建仁由於當時是中研院副院長,並簽署了當時的技轉授權合約,因此翁的律師要求法院傳喚副總統以證人身分出庭,法官最後回應,未來將視審理情形,由合議庭評議是否傳喚陳建仁。(李先泰/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