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親筆公開信。(圖片取自魚麗人文主題書店‧魚麗共同廚房臉書粉絲專頁)
已延宕15年的鄭性澤案於26日上午11點宣布無罪,鄭性澤在親筆公開信中表示,這個無罪他等了十五年,並向遇害員警蘇憲丕的兒子高喊:「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鄭性澤案起於15年前的一宗殺警案。鄭性澤被控2002年1月5日,與友人羅武雄及蕭汝汶等共7人,在台中豐原的「十三姨KTV」飲酒,席間羅武雄持槍射擊天花板和桌上酒瓶,店家嚇得報警,警員蘇憲丕等人趕抵,雙方槍戰,蘇警中三槍、羅男中二槍死亡。
魚麗人文主題書店‧魚麗共同廚房臉書粉絲專頁26日貼出鄭性澤親筆公開信,其中,鄭性澤不斷強調,在這十五年中,他一直想向被害人家屬澄清自己的清白,並慶幸2006年死刑沒有執行,不然,這句話他永遠沒有機會說出。
今天法院撤銷了錯誤的判決,改判我無罪,這個無罪我等了十五年。
今天在這裏我有些話要向蘇憲丕的兒子說:
在這十五年中,我背負著殺警兇手的罪名,死刑確定被關在台中看守所等死,我每天都要在很驚恐的氣氛裡度日,家人也都提心吊膽的有要收屍的心理壓力,我和家人都不好過。
在這十五年來,我腦海中始終有一段畫面,那就是當年我被警察帶到殯儀館,逼跪在你父親靈位前時,你正站在父親靈位前祭拜,你被腳鐐聲、逼跪聲驚動,轉過頭看向我的畫面。
我和你對望了一眼,我們沒有交談,也不允許交談,你的眼神告訴我:「你是壞人。」但當時我無法告訴你,我不是,我知道你很痛苦,但是我真的不是,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真的!!
今天法院還我清白,讓我有機會在十五年後的今天,清楚的跟你說:「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我很慶幸自己在十五年後的今天能夠告訴你,如果在2006年我被執行死刑了,這句話我永遠沒有機會說了。
你我立場雖然不同,但一樣經歷和遭遇了人世間的痛苦,分離的、仇恨的、傷痛的、破碎的,你我兩家都是受害人。
這些是我想要向你說,它放在我心中已經十五年。今天以前,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人,從這一刻起,我要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陳婕翎/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