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近期擬開放行動不便慢性病患等6種「特殊狀況」人士,可透過通訊設備遠距看診,不過有醫師強烈反對,擔心打破「分級醫療」制度。圖為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蘭州國宅擔任一日社區醫師,教導阿嬤如何做復健。(攝影:曾原信)
衛福部近期擬開放行動不便慢性病患、長照機構住民、國際病患等6種「特殊狀況」人士,醫師可透過視訊等通訊設備遠距看診、開醫囑,預估有超過200萬人適用。據了解,醫界對此反應兩極,雖有不少醫院支持,但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質疑,若廣開「遠距醫療」大門,恐獨厚大醫院、邊緣化基層診所,違背政府所推「分級醫療」精神,將反對到底,為此案添變數。
現行《醫師法》第11條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僅限離島、偏僻地區、緊急狀況或特殊狀況,才可做遠距醫療。亦即在一般狀況下,只要醫師沒有「面對面」看診,就有觸法疑慮,此規定已超過30年未修正,多年來被認為「不合時宜」。
實務上常有醫師為給病患方便,低調允許兒女幫行動不便的爸媽拿藥,另外也有長照機構會派人到診所統一幫長者「代拿藥」,這些狀況都踩了《醫師法》紅線,過去還曾有醫師因此被法辦。
據《上報》掌握最新訊息,衛福部這次擬開放適用「遠距醫療」的6種樣態包括:因行動不便或交通因素無法親自看診的慢性病患;緊急住院後出院,半年內須密切追蹤的病患;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國際病患;適用健保居家醫療計畫、家庭醫師整合計畫者;適用其他政府試辦的遠距照護計畫者。
知情人士指出,現行外國籍人士要來台就醫,必須申請醫療簽證,規定要有治療計畫書,實務上常有國際病患透過電子信箱傳病歷給我國醫師做診察,「其實也踩在違法邊緣」。未來若開放國際病患適用,除了來台前可透過通訊方式做評估外,返國後也可遠距追蹤。
據了解,衛福部原訂今年7月就要預告與遠距醫療相關的通訊辦法草案,希望明年開始適用,但因醫界「雜音多」,多次溝通未有共識。
醫界支持者認為,遠距醫療是不可迴避趨勢,尤其很多遠距看診模式已低調在做,有觸法疑慮就應儘快鬆綁。但反對者擔憂增加醫療糾紛風險,且通常大醫院才有高規格通訊設備,若遠距醫療替代一般當面看診,病患都找上大醫院,將違背政府所推「小病到診所,急重症才到大醫院」的「分級醫療」精神。
衛福部官員接受《上報》訪問時指出,研擬中的辦法草案,將規範醫療院所如果要申請適用「遠距醫療」,必須先提計畫,報各地衛生局核准,且一定要基於病人有需求、取得病人同意書後才能執行。此外,該有的電子及紙本病歷也不能少,而且首次就診還是得到醫療院所「面對面」診斷。
衛福部官員表示,目前僅剩「通訊技術」細節待與資訊專家討論,預計11月底前提出草案。
對此民進黨立委、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邱泰源接受《上報》訪問時說,醫師公會原只是希望放寬《醫師法》第11條「親自診察」的認定標準,給醫師、病患方便,例如開放慢性病患可透過電話確認身分,讓兒女可幫爸媽拿藥等等,「沒料到衛福部把遠距醫療拉進來一起談」。
「遠距醫療不是不能做,但現在時機夠成熟了嗎?」邱泰源連番質疑,「鄉下診所會有遠距醫療設備嗎?」「有人可以24小時坐在電腦旁邊,督促簽約的家庭病人嗎?」他直言,基層醫師擔憂,遠距醫療是不是大醫院跟病人結合起來,不需要診所了,「這跟分級醫療的精神背道而馳」。
邱泰源說,「站在病人立場,我們鼓勵發展遠距醫療」,但無論遠距醫療多先進,都無法取代診所醫師、家庭醫師在醫病關係中人性互動的關懷,如果在不成熟的狀況下強推遠距醫療,恐怕「只蒙其害,不能得其利」。
邱泰源強調,醫師公會不贊成把「放寬認定親自診察」跟「放寬遠距醫療」混在一起談,衛福部預告草案後,「我們絕對會反對」。
據了解,衛福部高層認為,為因應科技進步及高齡化社會「在宅醫療」需求,比照其他國家放寬「遠距醫療」樣態勢在必行,希望外界用開放態度看待。
衛福部官員表示,醫界人士擔心遠距醫療取代一般看診,影響分級醫療;但實際上,醫療院所提供遠距醫療成本不低,加上病患「使用者付費」,只是多一種選擇而已,未必有替代性。衛福部會做出明確規範,在哪些條件下才能執行遠距醫療,「一開始會小心謹慎地做,不會大量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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