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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條款卡關】婦聯會資產可轉移旗下基金會  陳其邁批:「左手捐右手」

上報快訊 2017年10月31日 15:46:00
婦聯會同意將312億資產捐國庫,另外69億元交由旗下社福基金會進行公益用途。(攝影:陳品佑)

婦聯會同意將312億資產捐國庫,另外69億元交由旗下社福基金會進行公益用途。(攝影:陳品佑)

內政部、黨產會與婦聯會針對婦聯會旗下資產,進行行政契約三方協商,黨產會主委林峯正30日指出,協商進度目前卡在懲罰條款,若未來發現隱匿財產,將收歸國有並懲罰該行為人,對此婦聯會遲遲未答應。另外,婦聯會台北市分會名下資產,官方同意轉給分會捐助成立的「華夏婦女文教基金會」,但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痛批是「左手捐右手」,只要財產轉移至基金會名下,婦聯會北市分會的三億多元資產就能出售獲利。

 

憂各分會欺上瞞下 婦聯會猶豫懲罰條款

 

內政部、黨產會與婦聯會的三方協商目前進度卡關,據《自由時報》報導,目前婦聯會雖同意將312億資產捐國庫,另外69億元交由旗下社福基金會進行公益用途。不過官方要求加入「懲罰條款」,如果未來被查出隱匿海內外資產,就要收歸國有並懲處婦聯會負責人,對此婦聯會還在考慮中。

 

官員表示,婦聯會對自身海內外資產財務清單沒有信心,擔心底下分會有可能欺上瞞下,如果因此未來被查出隱匿資產,卻要懲罰負責人辜嚴倬雲,並不公平。

 

對此黨產會認為,婦聯會連自己提出的海內外分會財產清單都不敢保證,為了「以防萬一」,一定要有懲罰條款。

 

陳其邁則認為,行政契約若一再拖延、一再隱匿,一個月內談不下去,不如內政部以《人民團體法》處分,黨產會依不當黨產條例直接處理。林峯正也回應,行政契約不能無限期拖延,期限只有1個月,如果三方協商持續卡關,「就如委員所說,那就繼續進行處理。」

 

婦聯會可轉移資產給基金會 陳其邁批「左手捐右手」

 

另外,針對婦聯會將轉移約69億資產給旗下社福基金會進行公益用途。陳其邁認為,婦聯會和旗下分會都沒有依法登記為法人,依法不能出售不動產,同意將婦聯會北市分會的資產,捐給具備法人資格的華夏婦女文教基金會,「左手捐右手」,就能轉賣資產,轉型正義不應該這樣處理。

 

陳其邁強調,婦聯會隱匿資產前科累累,例如市價高達3.3億的台北市分會土地建物,以及中正區延平南路的不動產,過去皆未如實申報。

 

陳其邁也指出,婦聯會各分會的主委名單,全部都是國民黨籍的縣長、議長夫人,或是直接由國民黨籍人士擔任,婦聯會一直都是蔣宋美齡「太后組織」的「官夫人俱樂部」,強調婦聯會的資產絕對不能用偷天換日的方式轉移到基金會,應該在行政契約上就收歸國有。(王良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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