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曾說,勞工是民進黨心裡最軟的那一塊,如今工會「涵蓋率」還沒提高,就要先鬆綁《勞基法》休息權的「最低標準」。(攝影:李隆揆)
勞動部公布《勞基法》修正草案,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即可鬆綁「7休1」、調高每月加班工時上限至54小時、鬆綁輪班至少應間隔11小時規定。但目前全台有144萬家企業,僅924家有工會,過去曾開勞資會議的只有6.6萬家,實務上難有對等的「勞資協商機制」;勞團及學者批評這是「倒退修法」,將讓台灣回到過勞狀態。
對此有人質疑,此修法版本為資方開了可要求勞工加班、連續上班的彈性,但卻完全違背總統蔡英文選前所提要「縮短勞工年總工時」的勞動政策主張。尤其蔡總統在政見中還曾提及要逐漸提高工會「涵蓋率」,修改《工會法》減少不合時宜限制、促進工會組織自由化,如今未見作為,就要先鬆綁《勞基法》休息權的「最低標準」。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接受《上報》訪問時指出,「7休1」是落實周休二日的核心設計,「如果連這個都破了,等於棄守周休二日政策」;尤其現行勞工缺乏工會保護,不能為了讓雇主有極大化彈性,「卻讓整體《勞基法》的勞工休息權蕩然無存」。
經濟部統計,目前全台中小企業將近141萬家,占全體企業家數97.7%。而《工會法》規定,單一事業單位30人以上才能組織工會,但全台中小企業平均雇用人數不到7人,多數公司的員工根本無法組織工會、爭取自身權益。
「台灣大多數中小企業都處於沒工會狀態,勞資會議也常『造假』未開,等於沒有協商機制。」孫友聯說,《勞基法》中規範,要採行變形工時、延長工時、女性夜間工作,都須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但過去這些規定形同虛設,很多雇主未遵守」。
孫友聯直言,「一例一休」上路後,很多立委常喊「中小企業無法生存」,「但我們應該是用政策輔導中小企業,適應台灣社會的轉變,而不是讓他們停留在法的化外之地、不需要守法」。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接受《上報》訪問時說,鬆綁「7休1」後,透過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就可連續上班12天,很不恰當。尤其勞動部宣稱若不開放「7休1」,很多企業會要求擴大4周變形工時,「但政府責任是幫人民把關,就算有人申請適用4周變形工時,不恰當勞動部要擋,怎麼可以把責任丟給勞工?」
邱駿彥表示,勞動部不能怕困擾,就賠上勞工權益,要勞工「自行承擔」;政府和雇主更不能兩手一攤,告訴勞工「那是你自己協商同意的」,這是鴕鳥心態。
針對勞動部版本擬將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邱駿彥也指出,如果46小時真的不夠,前提必須是台灣多數企業都讓勞工加班到46小時,並且雇主已給足加班費。「但實際上,勞工根本不可能拿到足額加班費,雇主還可以跟勞工協商改為補休,台灣勞工普遍還是低薪,只是幫雇主節省成本而已。」
邱駿彥表示,放眼他國,日本、南韓2人以上就可籌組工會、香港7人,即使中國大陸也是25人就可組工會,台灣現行30人以上才能組工會的「高門檻」實在不合理,應一併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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